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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交通局:不收公交车任何管理费 平山县南甸镇本报通讯员来信反县公共交通服务等问题,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此答复说,省会石家庄公交车有财政部门补贴,公交车票价低也能保证正常运营。平山县公交车由民营企业经营,属于自负盈亏。如果长期亏损,经营者不能保障公交的正常运营。
2014年4月,安元公交公司的大部分车户由于经营成本、市场因素等原因,单方面将票价提高到2元。因票价归物价部门管理,运管部门及时通知公交公司,要求回复1元票价,并将情况多次函告物价部门,没有得到答复。 平山县公交车现有车型为五菱、长安微型面包车,车内容积率较小,人多时显拥挤。为提升县城公交形象,现有车型运营到期后,将更新公交车型,并加强对公交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每辆车收500元,是公交公司收取的管理和服务费用,和运管部门没有关系,运管部门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对于公交车的数量是根据县城总体规划、道路承载能力、公众出行需求、车型和运营线路等因素,是经过听证等相关程序确定,根本无所谓为了多收钱,随意增加车辆。 现在新增加的20辆新型公交车是经县政府批准,由运管部门、公交公司和公交车经营者共同协商确定的车型和数量,是要对运营到期的40辆公交车进行更新替换。根本不存在“运管站擅自增加20辆内部车”的说法。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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