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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民政局:马某遗属不享受抚恤待遇 迁安市大崔庄镇商庄子村马某清来信反映优抚问题,迁安市民政局调查后答复:马某为大崔庄镇商庄子村人,因战6级残疾军人,已去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8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马某去世后,其遗属不享受抚恤待遇。经查阅迁安市档案馆材料及迁安市烈士英名录,马增为迁安镇商庄村烈士。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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