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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公安局: 争取尽快侦破“烧棚”案件

时间:2016年06月25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针对大官厅乡张庄村季某来信反映的“大棚被烧”问题,沧县公安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核查后作出如下说明:案件发生后,局侦办此案的民警立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治安大队与大官厅派出所联合组成专案组,对受害人某提供的情况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未发现有价值的证据。下一步,专案组将继续围绕受害人提供的情况,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加大对该案件的侦办力度,扩大调查范围。同时深挖案件线索,争取尽快侦破案件,及时给当事人交待,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乡村做好保障。
泊头市人民法院:
  承包纠纷案件正在二审
  泊头市南仓街刘某来信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审理”问题,泊头市人民法院对此答复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人民法院应作驳回起诉处理。因此,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应属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本院裁定已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本案正在二审程序中。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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