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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白条”村主任犯挪用资金罪已获刑《村民:村主任收审批款 建房却迟迟未批》之进展
“打白条”村主任犯挪用资金罪已获刑
铅山县鹅湖镇政府按相关程序罢免了叶细田村主任职务
本报上饶讯 郭睿、江南都市报记者夏昊报道:2015年6月15日,本报对铅山县鹅湖镇青州村村主任叶细田以打白条方式私自收取村民建房审批款等违规问题进行了报道。铅山县纪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根据群众和记者的反映,迅速介入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查处。2015年11月3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叶细田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今年1月13日记者获悉,上述判决生效后,铅山县鹅湖镇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近期罢免了叶细田村主任的职务。 2015年6月12日下午,鹅湖镇青州村部分村民向记者反映,村主任叶细田在收取他们建房审批款时没有出具任何收款凭证,他们建房后也迟迟拿不到批复。村民邱祥有称,2014年上半年,他两个儿子向叶主任的私人账户转入了建房审批款5万元,叶主任收到钱后没有给他出具任何正规发票或白条。村民张新福称,他向叶主任上交了建房审批款3.6万元。邱祥广2015年2月28日一次性交给叶主任1.8万元,而叶主任收到他们钱后均未出具任何凭证。 青州村委委员张雪满向记者透露,叶细田自2014年以来收取村民建房款达数十万元,迟迟未上交上级财政,直到最近得知村民向信访部门实名举报之后,才于2015年6月10日向镇财政上交了占先春、叶海兵、邱斌权等4户村民的建房审批款23万余元。 2015年6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鹅湖镇政府,将叶细田涉嫌贪污挪用村民建房审批款一事反映给镇纪委负责人,随后,鹅湖镇纪委和铅山县纪委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同年7月10日,叶细田以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铅山县检察院指控叶细田犯滥用职权罪和挪用公款罪,于同年9月22日、9月29日提起公诉。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判处被告人叶细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作者:郭睿、夏昊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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