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村主任以集体名义私卖宅基地获刑入狱

时间:2016年01月15日信息来源:周至县人民法院 【字体:

  村干部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可作为村委会主任的石某却私下打起村集体土地的主意,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日前,周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元月,时任村委会主任的石某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卖给村民刘某和丁某两处宅基地,私下分别收取对方6.4万元和2万元,因违反法定程序,宅基地一直无法兑现,石某就通过各种方式拖延时间,甚至避而不见,最终受害人无奈报警,警方于2015年8月在县城汽车站将石某抓获。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石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后,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作者:罗成标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村主任以集体名义私卖宅基地获刑入狱]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