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陕西市民举报羚牛被伤害致死 7名嫌疑人被刑拘

时间:2017年03月20日信息来源:今日头条 【字体:

 
 陕西市民举报羚牛被伤害致死 7名嫌疑人被刑拘 
  昨日,在事发项目部附近的板房上,还贴着去年一起恶意伤害羚牛致死案件的悬赏通告 华商报记者 张杰 摄

  华商报讯 “一头羚牛,可能是受伤了,被他们用车拖下山,村民发现后报警了,警方赶到后羚牛死了,7个人已被刑拘。”近日,一知情人说。

  市民举报羚牛被伤害致死

  3月15日晚,有市民匿名举报,称在涝峪附近施工的工人杀死了一头羚牛。

  根据反映,华商报记者从该市民处了解到,“羚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秦岭山中的村民都会自发保护的,当地人把它叫做大白羊 。死亡的这头羚牛好像是受伤了,被施工的工人用皮卡车从山上拖了下来。”市民说,村民发现后报了警,户县公安局涝峪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已死亡的羚牛截获。

  “附近的村民不会伤害羚牛的,施工单位多是外来人,有一名项目副经理被抓,有几个人事情发生后逃到外地,都被抓回来了。”这位市民建议记者前往户县涝峪镇西河村了解,“村民们都知道这事。”

  昨日,华商报记者赶往西河村,沿途能看出有多个施工场所和搭建的活动板房,记者询问多个村民羚牛死亡的事,村民不愿多说,“这都是发生好久的事情了,差不多有半个月了,好像是项目部的人干的,已被警察抓走了。”根据村民的指引,记者来到附近一项目部工区,值班人员称并未听说此事,记者表示希望见到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不知领导在何处。

  7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记者原路返回时,看到路边的活动板房上张贴着“悬赏通告”,内容是华商报去年11月15日曾报道过的《驴友秦岭发现羚牛被捕杀》一事,周至县公安局国家自然保护区双庙子森林派出所悬赏5万元,征集有价值的侦破案件线索。

  附近村民称,事情并非发生在西河村,而是在沙窝村、东流附近。记者在去往沙窝村的路上,一位村民称,“在东流深山里有人见过2头大白羊。”这位村民说,他也听说了羚牛死亡的事,“听说是项目部的工人干的,村民都知道伤害羚牛是违法的。”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户县公安局确认,的确在辖区发生了羚牛死亡一案,目前已有7名嫌疑人被刑拘。

  >>相关案例

  肢解、偷运野生羚牛获刑7年

  2014年12月22日,华商报曾报道了一起“两男子肢解、偷运野生羚牛获刑7年”的新闻。

  2013年12月16日,长安区某林场护林员在林场内巡逻时发现两名可疑男子,便将他们拦下,在两人所骑的摩托车上发现四个袋子,里面装着动物的肢体、部分内脏及两把刀,后经辨认,袋里装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随后,林场方面报警,两男子被抓。

  据两人交代,当年12月16日早6时,他们来到林场,在山顶处发现有一只被钢丝套套住的羚牛。两人就地将羚牛剥皮、肢解,装入编织袋中,准备运走一部分吃掉、一部分卖掉。

  长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两人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处涉案人员陈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谌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相关法律

  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或坐牢十年以上

  羚牛、朱鹮、大熊猫、金丝猴并称“秦岭四宝”,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网站上的一篇报道显示,2015年底陕西各自然保护区的羚牛种群数量有5700多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今日头条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陕西市民举报羚牛被伤害致死 7名嫌疑人被刑拘]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