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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已为于某补录户口 “由于结婚后没有迁移户口,当了30年‘黑人’。娘家、婆家两地有关部门推来推去不给办理户口。”就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南胡村于某来信反映的上述问题,邯郸市公安局认真核实并研究解决。鉴于当事人几十年前从磁县贾壁嫁到峰峰矿区,现长期居住在峰峰矿区,根据《邯郸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实施细则》,为减少群众来回奔波之苦,磁县贾壁派出所出具走访材料,和村派出所负责补录户口。经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批后,已于2016年12月29日为于某补录了户口。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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