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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压力太大 能否享受低保问:
长子意外身亡,老两口常年有病吃药,今年又一起住院,生活压力太大,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吗? 答: 首次申请低保,经审核不符合享受条件。如若其生活状况发生变化,可以再次申请,按程序办理。 武安市夏庄村一读者: 生活压力太大 能否享受低保 我今年74岁,还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房子。遇上阴雨天,全家发愁。 长子在46岁那年意外身亡,留下一个小孙子需要上学;次子智力低下,抚养着两个孩子;我和老伴儿身体欠佳,常年吃药。 今年正月初三,我和老伴儿因病都住进了武安市中医院,花费医疗费用一万余元。 由于疾病及生活压力,我和老伴儿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吗? 武安市徘徊镇夏庄村 李立新 武安市民政局: 可以再次申请 按照程序办理 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01号)文件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为审核责任主体,具体如下: 1.困难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乡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所在乡镇接到申请后,主导安排村支两委评议,组织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要在本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7天以上); 3.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乡镇工作人员对申请纳入低保户逐一入户调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并进行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 4.乡镇审核无疑后,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低保户报民政局窗口,并在乡镇公示。 二、县级民政部门为审批责任主体。 1.民政局受理各乡镇报来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按大于30%比例进行抽查入户复核(入户调查时,要求村再次公示申请人名单),对于拟批准的低保对象在行政大厅公示; 2.由审核中心对家庭人口及经济状况进一步进行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经低保审批小组批准,可纳入低保救助; 3.各村对低保户在村务公开栏长期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在大院设立的社会救助公示栏长期公示,民政局在办公大厅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 三、关于李立新的情况。 当事人2015年曾向徘徊镇人民政府递交低保申请书,通过徘徊镇夏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评议和公示,上报徘徊镇人民政府,徘徊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通过对申请人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审核,其不符合低保条件,未上报武安市民政局。2016年以来,当事人未向夏庄村和徘徊镇人民政府递交过书面申请,如若其生活状况发生变化,可以再次申请,按程序办理。 武安市民政局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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