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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 加强沟通促进调解 4月15日,怀安县人民法院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近日,怀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谷某诉李某甲和李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原告谷某患有狂躁症,是低保救助人员,每月看病花销很大,二被告系原告两个儿子。原告现已与二被告父亲离婚,随原告妹妹共同生活。 原告起诉后,怀安县法院了解到谷某家庭情况,主动为谷某办理了减免诉讼费,并协调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原告诉讼请求为每个月七千元赡养费,但是被告李某甲患有左臂肌无力,每月收入仅一千多元,而且也不固定,李某乙每月收入两千元,需要偿还房贷一千元。 为保证原告能较快得到赡养费,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怀安县法院审判人员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每月底给付原告赡养费700元。被告李某乙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当,主动向原告承认了错误。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社会矛盾,怀安县法院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沟通机制,对于家庭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薛保立 林琛博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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