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 加强沟通促进调解

时间:2016年04月24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4月15日,怀安县人民法院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近日,怀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谷某诉李某甲和李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原告谷某患有狂躁症,是低保救助人员,每月看病花销很大,二被告系原告两个儿子。原告现已与二被告父亲离婚,随原告妹妹共同生活。
  原告起诉后,怀安县法院了解到谷某家庭情况,主动为谷某办理了减免诉讼费,并协调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原告诉讼请求为每个月七千元赡养费,但是被告李某甲患有左臂肌无力,每月收入仅一千多元,而且也不固定,李某乙每月收入两千元,需要偿还房贷一千元。
  为保证原告能较快得到赡养费,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怀安县法院审判人员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每月底给付原告赡养费700元。被告李某乙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当,主动向原告承认了错误。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社会矛盾,怀安县法院与怀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沟通机制,对于家庭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薛保立 林琛博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 加强沟通促进调解]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