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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徐村村委会: 正协调为石某办理五保户 就石某来信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丘头镇徐村村委会对此作出如下答复:1997年,在藁城区农工委指导下,徐村全村调整土地承包权。村委会制定了调地方案,全村张榜公示。由于当时农民种地仍需缴纳公粮或农业税,对于实际存在的荒弃土地,上级部门仍会按照政策要求缴纳公粮或农业税。为防止土地荒弃,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委会在调地方案中加入了长期离家不予分配土地的条款。该方案于1997年7月2日报经藁城农工委批准同意。
在调地过程中,村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在明确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应的土地分配工作。张榜公布基本分地花名册,要求村民核实调整。在此期间,当事人未在徐村生活,也没有人向村委会反映其去向,当事人本人也没有到村委会核实情况,并申请承包地,村委会只能按照土地调整方案及当时的工作进度,不给当事人分配承包地。 老户口底册显示当事人户口在1队,应在1队分地。村委会会计樊某因经济问题现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其是否答复,已无法核实。但从现任村干部武某提供的证据看,当事人确因长期在外,没有分配到土地。 鉴于当事人石某年岁已高,且生活困难,徐村村委会正在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五保户,并保证在下一轮土地调整时优先为其分配土地。其为5位老人养老送终,遗产归属纠纷是家庭问题;与郭某的财产纠纷属于民事问题,法院已依法判决。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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