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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成鸡肋?流转大趋势?(五)

时间:2015年01月0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土地流转要“三跟上”
□刘春清(张家口市阳原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流转,正使广袤的田野热气腾腾,充满活力,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增多。然而,有的农民尤其偏远地区农民,对国家土地流转政策不了解,对农业合作社信任度低,不愿意用耕地入社参股;有的对这种新的土地政策产生了忧虑,承租费定高了种田大户划不来不接受,承包费定低了还不如不转包;有的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民通过转让土地经营权而获得财产性收入得不到保障。如何重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以为:
1.政策宣解要跟上。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保障政策及措施的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消除思想疑虑。通过进村入户发放材料、召开会议、面对面解答、算对比账,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诸如:国家对土地流转有哪些扶持政策,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流转后耕地补贴归谁所有,签订协议中需要注明哪些条款,流转后的土地用来干什么……只有农民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了全面了解,让农民心里有底,按自己的意愿有序、快速地流转土地。
2.配套政策要跟上。一是继续实行“两免四补”政策、产粮大县财政奖励、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制度和重点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等,降低农资价格,使农民种地有较高的收益,种田大户才能给付转包土地的务工农民较多承包费;二是要解决好农村靠土地养老的老人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向种田大户手中集中;三是增强城市对流入务工农民的吸引力,减少务工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农民身份转换。
3.规范程序要跟上。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机构,加强服务和规范管理。据了解,时下的流转大都是在没有程序保障的情况下获得的,私下约定,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即使有合同,也非常不规范。这些,不仅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也使农村集体财产受到严重侵害。农村土地流转应该像城市房地产交易一样,在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申请合同鉴证、备案存档。如对合同中应有的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有详细、明确的约定,这就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保护,避免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矛盾。

土地流转要“三防”
□赵同胜(保定市七一中路152号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
在我看来,土地流转应该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只是其转换过程的长短,以及政府在转换中对各种矛盾的处理是否得当,还不得而知。这些都应未雨绸缪,做出理性判断。惟此,土地流转才会少生事端,少惹麻烦。窃以为,土地流转亟待“三防”。
一防土地被异化。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集约化经营,使得土地能够成方连片,便于机械化耕作。但有一点是确认的,就是不能改变其农田的固有性质,该种什么还得种什么,不能擅自搞所谓的开发。这些是铁律,是硬性要求,任何人都不例外。这就涉及到两个层面,一来对土地流转要有法的规定性,也就是科学严谨,依法流转,且不能搞大轰大嗡;二来对流转土地的监管要紧盯不放,不能出现丝毫的缝隙,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引起“破窗效应”,造成局面混乱,此时再收拾残局,会困难重重。所以,必须防微杜渐,以免走弯路。
二防流转性返贫。土地流转看似土地使用的简单转化,却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千家万户,由于各家的情况不尽相同,贫富差异巨大,有的农户乍一看已经解决温饱,生活暂时无忧,但依然存在不稳定因素,诸如重大疾患、某些意外、收入无常等,很可能再度致贫。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尤其需要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让这部分人无后顾之忧,无失地之虑。惟此,土地的流转才会有的放矢。
三防劳动力闲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大特征,是劳动密集化生产。土地流转后,有关方面应强化服务,积极为农村劳动力寻找“出口”,让原来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实现做者有其工,以免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大量闲置,从而影响到实际收入。
总之,土地流转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中国从农业社会迈向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的节点,需要做足功课,因势利导,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裹足不前,在渐进中踏实走好每一步,让土地流转更顺畅、更合理、更有效,真正达到造福农民之目的。

土地流转后精神别空虚
□刘会强(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
那天见到了老同学张贵良,尽管几年不见,但还是时常能够听到一些他的音讯。他家有三处旧宅院,由于这小子打小就是一个二流子,啥活也不干,因此短短几年就将父亲积攒下来的老本钱胡吃海喝了个一干二净,而且还借了不少外债,在同学圈里名声很臭。
  然而,昨天见到他时,我都快认不出来了,西装革履不说,一身的名牌,加上嘴里叼着雪茄,开着宝马,俨然十足的老板派头,令人大感意外。
当我询问他在哪里高就时,他竟然直言不讳地对我说道:“县城周边的村庄实施土地流转,将我家里三套老宅院给占用了,不但赔偿了一套新民居楼房,还给了二百多万现金,我真是一夜暴富,从当初的穷光蛋一下子变成了大老板。”
通过交流得知,他除购买了新车之外,还每天宴请当初那帮子瞧不起他的人,目的就是为了显摆自己有钱、命好,不争不抢就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
我在为老同学感到庆幸的同时,也在为他感到可悲可叹,更为他的将来感到担忧。
土地流转不知道造就了多少个类似张贵良的“土豪”,让这些当初的“穷人”摇身一变成了“富人”。他们本应该将这笔钱好好珍惜着使用,当作父母养老以及孩子上学的花费,甚至是自己将来的养老钱,然而,一些人今朝有酒今朝醉,为了满足虚荣心挥霍无度,一旦将土地流转的现金花完了,富人梦也就像肥皂泡一样化为乌有,到那时候,想哭恐怕都找不到地方了。
在此提醒,土地流转的现金一定要精打细算,合理规划着使用,力争做到细水长流,让钱生钱,为自己和家人做一个长远打算,这样才能免除失地的后顾之忧。

土地流转问题多 建议采取四对策
□韩群长 王书林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引导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唐河县为例,近3年来,据司法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共发生大小土地纠纷案(事)件1200多起,涉及土地面积近10万亩,其中涉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流转案件,占全部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74%,且纠纷多出现在土地流转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经调研,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农民不愿流转土地;二是土地流转片面追求规模化;三是某些剩余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
  分析当前土地流转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农民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转移出让,而且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二是由于法律缺失和政策不完善,导致对土地流转征用缺乏细节规范,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致使土地流转片面追求规模化,忽略土地利用率的合理化。三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督不到位,工商企业为了利益,更多地进入农业,长时间租赁、占据农民的土地。
  鉴于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引导和扶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民医疗有保障,失业有保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鼓励农民流转土地,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完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征用及补偿制度规定,从法律上建立更严格的土地征用程序,压缩政府征地项目,杜绝采用行政强制手段以土地换资金、换技术、换项目以及以土地滥搞形象工程,片面追求规模化流转土地,损害农户利益行为。
  三是兼顾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适度。通过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明晰产权、规范合同等基础支撑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公共服务。
  四是通过农户间流转承包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实现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避免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并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设定准入门槛,防止农田非粮化、非农化,及时纠正违法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耕地流转“非粮化”应值得重视
□刘如福(张家口市阳原县东井集镇东关街11号)
  “土地流转”是近年来社会上一直热议的一个词,它不光关系着中国8亿农民的“命根子”,也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由于我国现阶段农业人口部分“城镇化”转移,大量富余劳动力挽起泥腿子奔向城乡二三产业,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村耕地被流转,这也符合我国当前农村耕地实际。在政策指导、政府帮助、资金倾斜等多方面引导下,一些种粮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企业等“财团”纷纷迅速从农民手中把耕地圈入自我管辖下,此举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均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土地流转热中,一些被流转耕地“非粮化”现象也较为突出,虽然暂时取得了一点点经济效益,但从我国长远国情来看可能会因耕地面积减少而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弊大于利。
  由于土地流转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完全没有可供操作或借鉴的成熟思路,基本还是拘于市场运作模式,因此,一些耕地被“非粮化”运作,而一旦市场出现逆转,复耕难度相当大,又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二次浪费。而出现耕地“非粮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科学的规范引导。耕地的流转、运作完全是新型经营主体自我运作,耕地的二次经营没有制度的监管、约束,增加了“非粮化”的空间与随意性,一些不科学的乱建乱搭、私自毁挖无情地破坏了原本上好的土壤层,有的流转甚至成了明目张胆的变相圈占耕地。二是耕地“粮仓”种植效益低。由于农产品产与出价格比例不协调,种粮成本高卖价低,导致大量土地弃粮,转向了经济效益高于种粮的养殖、林果、蔬菜、花卉等产业。三是土地“非粮化”效益高,使“粮纲”重心悄悄转移。在一些地方,种一亩苗木顶十亩玉米、养一塘鱼类可置换二三十亩粮田收益的现实早已不是什么神话,土地“非粮化”的诱因相当大。四是对于耕地“非粮化”的危害认识不足。不少地方政府对于流转耕地“非粮化”用途倾斜扶持过度,导致蔬菜林果、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与粮地来争夺一席之地的矛盾异常突出。同时,此举还对社会形成一种认识上的误导,造成一些人片面地认为只要耕地没变成建设用地,干什么都行的模糊概念。
  因此,在当前土地流转工作中,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非粮化”比重问题,本着不能过度干预、坚守最后一道红线、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情况下,加以合理的规范引导,走市场化、科学化的耕地流转运营,同时还要继续稳定和完善粮食补贴惠民政策,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让种粮食也保持其长远的份额。

让农户自愿把地让出来
□陈冲(邯郸市馆陶县规模化种植协会)
自国家提倡土地流转以来,出现了不少跟风包地户,不知有多少粮田改变了性质,种上花卉、苗木和果树,还有些流转失败撂荒的。春天毁掉大批麦田,秋季地方政府参与,让企业的施工机械开进玉米田,拱出一个个大棚,化肥、种子白白浪费不说,粮食安全问题总该考虑吧?国家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有多少土地需要流转,有多少粮田在改变。
那天在石家庄参加了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科研处岳增良主任主持召开的粮食产业经营主体调研会议,与会代表均为来自全省各地的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法人,谈起我们对土地流转有什么看法,大家众说不一。我认为,不管种粮大户还是合作社,不要剥夺农户现有的利益和收成,要多给他们创造挣钱机会,从新的种植模式上节支增收,只有这样,他们才愿意让出土地给我们种,最终达到土地流转的目的。

完善机制迫在眉睫
□程玉林(保定市顺平县正童村)
由于农民增收面临种种压力和挑战,现阶段提高收入的空间不大,而产业工人的收入比农民相对高,脑瓜儿好使的年轻人当然会选择产业工人作为自己的从业取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化。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致使大量需要精耕细作的土地被闲置、被荒废,如何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是眼下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而耕地资源有限,存在大量的闲置可用耕地是一种极不合理的现象。

土地流转要合理合法
□逯红尘(邯郸市成安县中艾束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承包地不得不由留守的父母耕种。农资及大型农业机械费用的上涨,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原来赖以生存的耕地成了“鸡肋”,令人深思。而国家倡行的耕地流转政策由于监控不到位,致使一些承包商私自改变耕地用途,让我们农民深感痛心。
  前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行,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非法集资、卷款而逃成了一种“模式”,伤民不轻啊!
  耕地流转一定要加强监管,开通举报通道,—经发现土地承包者私自改变耕地用途,政府必须勒令停止,村民有权收回自己的承包地。
  现在道路工程、工业开发区等与民争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加上村道两侧的新建门店,都在随时蚕食着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呼吁建设白线不要继续蚕食耕地了。耕地须流转,既要合理,更要合法。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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