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邓港 记者胡洪月 实习生王腾)“我省城市家庭中确实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申请免除学费了”。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纳入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施意见》要求,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完善工作将分两次进行,首先是自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次,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将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