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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复变“味”自来水 村主任毁林挖路触刑法

时间:2017年03月31日信息来源:中国青田网 【字体:

 
 

  连日来,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的船寮镇芝溪村村主任詹某伟,在县森林公安和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来到一处被称为“底垅”的山场上,对毁坏的林地进行绿化。截至目前,一场村干部因为修复自来水水池而毁坏森林的纠纷,终于迈出了修复的第一步。

  原来,受2016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影响,县船寮镇芝溪村位于山上的饮用水水池被泥石堵塞,芝溪村的自来水出现异味。经县水利局水质监测部门检测,该村的自来水已不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芝溪村村干部遂向上级部门反应这一情况,争取到了上级部门对清理饮用水水池的资金支持。

  这本来是一件村干部为民服务、解民之忧的好事,但事情的发展却像这自来水一样变了“味”——由于饮用水水池位于船寮镇“底垅”山场,去年11月中旬,芝溪村村主任詹某伟擅自组织挖机和工人在邻村所有的山林中挖掘通往饮用水水池的泥土路。詹某伟明知毁林挖路涉及的山场属于邻村所有,却不去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也不和邻村涉及到的山主沟通;而是盘算着等“生米煮成熟饭”,再与涉及到的山主谈赔偿。

  接到报案后,县森林公安侦查民警,通过外围取证和法律宣教,促使嫌疑人詹某伟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随后,詹某伟交代了他在船寮镇“底垅”山场组织实施毁林挖路的事实。“我不懂法,抱着挖路清理水池的想法,没有认识到还需审批。”犯罪嫌疑人詹某伟忏悔道。之后,犯罪嫌疑人詹某伟已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今年3月下旬,在森林公安和检察院的监督下,犯罪嫌疑人詹某伟主动到“底垅”被破坏的山场进行了补植复绿,共种植了杉树苗4500余株,红豆杉苗200余株。

  县森林公安提醒:不论何种原因,要使用、占用林地的,必须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否则,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10亩,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中国青田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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