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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岔头镇政府:薛某承包权属案已终审 胡家坪村薛某来信反映土地承包权属等问题,灵寿县岔头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协调处理后作出如下说明:2004年至2013年期间,薛某就其所承包土地及栽种核桃树的权属问题先后向灵寿县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2月1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薛某与胡家坪村委会原第四生产队签订的包干到户合同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确认有效,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地4亩,内带核桃树等,故薛某对其承包的4亩地中的核桃树享有经营权。薛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上诉人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6年8月16日,薛某就赔偿问题与胡家坪现任支书发生肢体冲突。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司法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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