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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账户”?电信诈骗!

时间:2016年12月12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安全账户”?电信诈骗!
  “你涉嫌非法洗钱!全国警方正在对你实施抓捕!”9月11日上午,家住迁安市闫家店乡的宋先生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在骗子的威胁、恐吓和步步紧逼下,惊慌失措的宋先生就差点掉进了诈骗犯的陷阱。
  假刑拘令
  9月11日11点40分许,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一中队民警沈军伟通过公安内部个人信息交流平台,获取了一张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制作的“刑事拘留令”。内容是以深圳市某公安分局名义,按非法吸金、洗钱罪名,拘留通缉身份证号为迁安籍的宋某。
  根据办案经验,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电信诈骗案件。假刑拘令的生效日期是9月11日下午3点,也就是当日下午。他推断,目前犯罪分子已经预谋或正在对宋某实施诈骗。正在出差的沈军伟随即将信息转发到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微信群内,让大家制止或预防宋某被骗。
  11点45分,民警潘士宝第一时间查出宋某系闫家店乡某村人。然而,宋某不在家中。据宋某的家人描述,宋某11点左右回家拿走身份证后失联,电话一直在通话中。这一情况印证了民警的担心,宋某可能已经被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洗脑”,中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取身份证的目的是给诈骗犯取钱汇款。
  大案四中队中队长陈景英果断采取行动,一方面组织中队民警与宋某家人一同全力寻找宋的踪迹;一方面根据宋家存款全部在农村信用社的情况,找到迁安农村信用联社领导,要求紧急冻结宋某家所有存款。
  13点50分许,宋某到迁安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转账业务,早有准备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其稳控。
  闫家店派出所指导员侯锡成赶到现场,对宋某进行劝解。宋某已被骗子吓得战战兢兢,还未从骗局中醒悟,坚持要向对方汇款寻求证明,直到家人赶到详细说明情况才彻底醒悟。
来龙去脉
  据宋先生描述,当日上午,他接到一个自称是深圳市某公安分局专案民警的电话,说他涉嫌非法洗钱案,决定9月11日下午3点对他实施逮捕。因宋先生对该电话存在疑虑,对方就将一张“刑事拘留令”发到了他的手机上。看到“刑拘令”的宋先生惊恐地发现,通缉令上清楚地出现了自己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上面还盖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的章。之后,对方就一直打电话对他进行威胁和恐吓,宋先生逐渐被控制。对方说,宋先生要想证明清白,就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存款转到其所提供的“安全账户”进行“资产证明”。同时,为了避免信息外泄,他必须切断所有外界联系。
  宋先生急忙跑回家取了身份证。但因金额较大,他还是有所犹豫,对方就一直和他通话,说通缉令下午3点生效,逮捕他的人已经在路上,如果再不进行“资产证明”,他就要被收押了。13点50分,胆战心惊的宋先生走进了银行,准备汇款,幸好被民警及时制止。
  谨防诈骗
  该起被警方及时制止的诈骗案是迁安市公安局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缩影。今年以来,迁安刑警紧急止付被骗资金26起,异地协作侦查破案6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手法是:犯罪分子电话联系受害人,称受害人涉嫌洗钱、银行卡境外透支或包裹内夹有毒品等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全国警方正在对其实施抓捕,恐吓受害人切断所有外界联系,把个人账户全部存款转到其所提供的“安全账户”进行资产证明,用来洗脱犯罪嫌疑,当受害人被骗打款后便立即转走该款项。
  在此,警方提醒大家:
  一、公检法机关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接转电话,勿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听人摆布。
  二、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
  三、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接到类似电话时一定要冷静、沉着,特别是涉及钱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把好最后一道防范关口。
   迁安市公安局 瓮文静
(作者:瓮文静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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