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强拆村民住宅建球场 村小组被判赔偿损失

时间:2016年11月28日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字体:

  
  广西新闻网 田阳11月27日讯(通讯员 陆志强)田阳县某村小组为建造篮球场,强行拆除一村民的老宅,结果被村民告上法庭。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物权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某村小组赔偿村民唐某某财产损失共37280元。

  唐某某原籍在田阳县某村小组,并在该小组建有一座砖瓦结构房屋。1978年,唐某某户口迁至村农场。2013年初,某村小组为了丰富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决定修建篮球运动场所。因建造篮球所需要土地不够,村小组经过和群众讨论,决定拆除唐某某的房屋。村小组在和唐某某商量未果的情况下,组长黄某某召集21名村民,强行拆除了唐的房屋、伙房、猪栏。经当地镇政府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损失没有达成协议。唐某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小组赔偿房屋损失75200元。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价格评估公司对房屋损失进行评估鉴定,经评估,该房屋损失为37280元。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在本案中,某村小组在未经唐某某同意,擅自拆除其房屋,已侵害了唐某某的合法权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陆志强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强拆村民住宅建球场 村小组被判赔偿损失]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