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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

时间:2016年10月25日信息来源:中金网 【字体:

  农村宅基地:自由买卖 卖地进城
  农村宅基地自由买卖卖地进城 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哪些。改革开放近40年后,农民,作为几千年来的弱势群体,当前长期承受着城乡二元结构隔离,承受着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压制,在为中国的工业化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正面临再一次被围猎的命运。近年来,响应着“城镇化”的扩张,驱赶着农民进城的步伐也不断加快,正好配合着当前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一箭双雕。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  

  通过占用耕地进行城镇化扩张的空间越来越小,而农民手中最后的资产——宅基地这块肥肉,正成为开发商疯抢的标的。

  我们老家也开始建设工业园,与之对应的就是征地了,短期来说,像是好事,但长远来看,农民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也没有生存的技能,这对他们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农民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要说农民没了土地,能行吗?当然不行,在一线二线城市,城中村的改造,为什么会有钉子户,主要是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对农民有好处的,我相信朴实的农民会配合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有几个年轻人愿意在家种田的?下一代还有人种田吗?

  征地对农村来说,意味的更是一种发展的机遇,只是不豪赌烂赌,肯劳动,做生意,其实征地农民过的日子并不差。

  为什么现在农民不愿进城落户,要知道,实实在在的城里人,没工作的生活都艰难,何况你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进了城你吃啥,喝啥,用啥,到那时想回农村,怎么回,土地没了,住地没了,只有哭的份。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允许进城农民内部有偿转让宅基地,有砖家说:允许宅基地转让,是有效调控房价的治本之道。

  在城镇定居落户,基本需要就是购房,而资金是最大的问题,宅基地能有偿转让,意味着拥有宅基地,但早已在城市生活的人,可以通过宅基地转让凑首付,金投网小编觉得没多少人会这样做吧,只有10%左右是主动自愿放弃宅基地的。

  宅基地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是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是父辈、祖辈传下来的,是人在他乡也会惦记的根。

  对于“宅基地有偿转让”,你需要了解下这些内容: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卖地进城对于在农村务农的农民来说不可行,只有在城郊地区的农村宅基地才值钱,比如深圳城郊城中村的农民在宅基地上私建高层楼房,用于出租或者等着政府征地拆迁,获得大量财富。

  然而这样的村庄占到全国农村不到5%,城中城郊村的农民占全国不到5%,他们早已经脱农致富并以已经城市化了。

  一句话,就算是放开制度限制,大部分农村宅基地也不可能为农民提供进城成本。

  农村宅基地就算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到时候回又回不去,城里又买不起房怎么办?一个农民一个家庭真正挪到城里,没有三四代做不到。

  如果说以前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还是半遮半掩的话,那么这次算是明目张胆了,如果开发商,只是想要拿到农民的宅基地进行溢价开发,赚取超额利润。

  而不根据市场土地价格给予农民足够的补偿,不保证政策的公平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解决农民进城后就业、养老、医疗、子女上学等根本问题,农民必不能在城里真正扎根。

  失地农民,在城市里不能安定,农村也回不去,他们将变得一无所有,其惨状可想而知,社会的稳定也必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各位农民们,想清楚了。

  任何时候,任何朝代,农民都离不开土地,离开了土地,支持闲置土地有偿流转,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诱导农民永久退出土地承包。

  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宅基地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作者:中金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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