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河北再次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亿元 为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减轻“7·19”洪涝灾害影响,继7月22日向受灾严重的地区下拨省级救灾资金后,7月26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再次动用财政预备费,向石家庄、邢台、邯郸三市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亿元,统筹用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灾后重建。 救灾 捐赠 截至7月26日,我省共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5.75亿元,为灾区群众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我省开展向洪涝灾区捐赠活动 捐赠账号公布 救灾 7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开展向洪涝灾区捐赠活动。 7月18日至20日,我省中南部及北部沿海地区突发连续强降雨,局部降特大暴雨,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张有序扎实推进。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向洪涝灾区捐赠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向洪涝灾区捐赠活动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广泛动员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洪涝灾区人民奉献爱心,营造人人关心灾区群众的氛围,形成全社会帮扶的整体合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捐物,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组织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为灾区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 通知说,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新衣被、药品、帐篷、食品等物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资金、物品的接收工作,及时将捐助资金和物品分配、运输、发放到灾区。省民政部门要搞好全省捐赠款物使用安排的统筹。要严格执行《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不出问题。 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石柏南大街169号。 开户名称: 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 账号: 50361001040038391。 开户行: 农行石家庄北站支行。 联系人: 王增国(0311-83898811,13833397388),孙玉(0311-83898811,13831167988)。 (河北日报) (作者:胡洪月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河北再次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亿元]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