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
|
为义气打伤人 触刑律陷囹圄 他出于义气,为了帮助朋友将别人打伤,却使自己身陷囹圄。7月1日,文安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贾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6月5日,吴某的亲戚小李结婚,吴某邀请贾某一起参加婚礼。席间,小李看见同村赵某开车在自家附近徘徊。因与赵某素来有矛盾,小李担心赵某会给喜事添乱,故找到吴某去把赵某打跑,吴某便答应了。 吴某叫贾某和自己一起去,贾某出于义气就去了。二人随手抄起两根木棍,到村中十字路口寻找赵某。二人看到赵某以后,劈头盖脸便朝着赵某的臀部、胳膊、肩膀等处抡起了木棒。 起初,赵某还抵挡了一阵,但是最后被贾某、吴某打倒在地。贾某、吴某一看闯了祸,便逃离了现场。贾、吴二人致使赵某髋关节脱位,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将赵某打伤后,贾某便逃往外地,公安机关在网上进行追逃。2016年4月8日,公安机关将贾某抓获归案。 贾某等人使用暴力、持木棍殴打他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廊坊市文安县检察院 魏宁 邢培培 高山花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 法院不按医嘱断案对吗?下一篇:7月23日河北农民报给您通报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为义气打伤人 触刑律陷囹圄]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