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查处4起违规操办酒席
校长办“新房酒”礼金被收奖金被扣
多彩贵州网讯 平塘县一名中学校长、一名退休教师、一名中学老师均因办“新房酒”被查处,同时被查处的还有一名乡镇临时聘用人员办“满月酒”。近日,平塘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这4起违规操办酒席典型案例。
通报称,2014年2月,该县克度镇油岜中学校长张正贵,将购买的商品房装修完毕后,通知亲戚朋友前来庆贺,并在餐馆操办酒席33桌,共收受礼金183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前来送礼的8位老师分别被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2015年2月,塘边新街小学退休教师冉启初修建好砖混结构三层平房后,通知亲戚朋友前来庆贺,并请寨邻帮忙,操办酒席40余桌,共收受礼金1273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街小学校长冉茂长和塘边中心学校校长冉孟奇,对冉启初违规操办酒席监督制止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平塘三中教师杨洪波家建好新房后,杨洪波父母决定邀请亲戚朋友前来庆贺,杨洪波未予制止,其父母在新房处开设酒宴招待客人,共收取79人礼金21720元,县教育局给予杨洪波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11月,通州镇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刘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邀请镇村干部和亲友到家里吃“满月酒”,通州镇党委得知这一消息后,责成刘凭务必取消操办该酒席,但刘凭依然我行我素。2014年12月9日,收到邀请信息的亲朋好友及街坊邻居到刘凭家庆贺,刘凭操办酒席招待,并收礼金19450元及童衣、婴儿车等物品。通州镇党委给予刘凭党内警告处分。
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强调,对违规操办酒席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一律没收礼金、红包、礼物;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报组织人事部门作岗位调整;一律扣发年终目标考核奖。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