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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村干部私挖山林18亩建宅基地出售获刑中新网恩施7月20日电 湖北利川村干部蒋某,私自开挖林地18余亩,并将其平整成多块宅基地非法出售。记者7月20日获悉,蒋某因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利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经查,蒋某系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杉木村村委委员。1999年,蒋某租用杉木村吴某、高某等5位村民的山林开办石灰厂,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获批开采面积1.05亩,有效期至2004年11月。 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05年初蒋某伙同他人,以34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村民剩下的22.35亩林地全部购买到手。2009年,因市政工程和工业园建设需要,利川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许可,同意在蒋某购买的林地上开挖土石3.5万立方米。 然而,从2006年至2015年,蒋某从购买的林地上开挖土石方达18余万立方米,并未经允许私自开挖林地18.02亩。此外,蒋某还将开挖出的林地平整作多宗宅基地,分别买给程某、康某等23人,牟取私利。 经利川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历时12多个月的缜密侦查,在大量证据面前,蒋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完)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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