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为捕野味私设电网 电死村民领刑5年本报九江讯 鲍观升 高英 见习记者熊良辰 记者李怀民报道:为了猎捕野味,男子在野外私设电线升压通电,导致当地一村民触电身亡。近日,由修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5年。 去年2月,被告人涂某买来升压机、电线、瓷环等物件,在该县溪口镇下港村十组的“坳上”私自拉设电网电野兽。同年9月25日早上,村民张某上山误触涂某架设的升压电线,导致身亡,被告人涂某听到警报后上山查看,发现张某死亡后离开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作者:熊良辰 李怀民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为捕野味私设电网 电死村民领刑5年]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0311-67563570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