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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皮县:搬不走的猪大粪,张建军有房难住,环保局为啥不去执法?

时间:2014年03月31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 【字体: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 郭庆峰
  耗资10多万元的新房建成了,但是沧州市南皮县农民张建军却陷入“有房难住”的地步:“新房建成后不久就被堆起猪粪,形成两个大的化粪坑,夏天苍蝇满屋,抽上来的水都有蛆。”后来,张建军依据《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把问题反映到县环保局,然而数月之后没见效果。对此,张建军质疑环保局:为啥有法不依呢?
臭气熏天待不住,苍蝇蛆虫进了屋
  今年44岁的张建军是南皮县冯家口镇堡子村农民。由于自家老房年久失修经常漏雨,去年,张建军申请了宅基,办理了施工手续。直到去年3月份,新房建成。
  新房建成两月后,堡子村一养猪场把猪粪堆积在离张家新房不远处,形成两个大的化粪坑。“臭得简直待不住人,根本不能从化粪坑旁边走,苍蝇会往脸上扑。”说话间,张建军引领河北农民报记者来到他家新房。记者注意到,进入张家新房的必经之路旁,两个巨大的化粪坑特别显眼,而在两个化粪坑西侧,就是京杭大运河南运河段,往年冬季,都承担着给天津市输送黄河水的任务,简称“引黄济津”。
  记者在张家新房前驻足的几分钟里,阵阵恶臭扑面而来;如果走近化粪坑,臭气简直会让人窒息,不敢张嘴和喘气。“现在臭味儿还小点儿,如果到了夏天,这一带臭得没法待,苍蝇会往脸上扑。去年我家刚刚刷完的白墙,没几天,墙上布满苍蝇屎。”张建军气愤地说,“除了臭味儿受不了外,去年我在新房前打了一眼吃水井,井里都会抽上蛆来。我一看房子没法住了,也别装修了,装修完也没法住。”
多次举报不管用,想走诉讼走不通
  张建军说,盖这所房子总共花费1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东拼西凑,拿出的家底儿。”看着花10多万元盖起的新房不能入住,张建军心急如焚,随后他找到养猪场场主,希望他能把化粪坑挪走。“通过村干部找他几回,就是不挪,后来村干部说‘你往上找吧’。”张建军介绍,去年,他借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东风,找到冯家口镇包片干部,“虽然包片干部给协调过几回,最终还是没协调下来。”
  镇、村干部协调不下来,这事谁能管呢?后来,张建军通过上网查询得知,对于这事国家是有管理部门的,“国务院颁布的《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查到这个条例,张建军如获至宝,随即向南皮县环保局投诉。“我给他们打过多次电话,还去过四五次,但是环保局都答复‘国家的规定与实际实施起来还有差距’,他们不能强制执行,只能协调。”对于这一答复,张建军不认同,“怎么会有差距呢?法律就是法律,既然国家有规定,作为政府执法机关,就要按规定执行。”
  尽管张建军不断向对方强调上述观点,但是始终没什么效果。无奈之下,张建军来到南皮县人民法院,准备通过法律诉讼让对方把化粪坑挪走。“结果法院要村里和环保局调解过的证明信。”张建军介绍,从法院回来后,他找到村干部,开具了曾经调解过的证明信,但是去县环保局开具证明信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力。
  “他们不给俺开调解过的证明信,说他们出证明信是违法。”听到这个回应,张建军一下子火了,“你们不管不违法,管倒是违法了,环保局这是不是不作为?国家有明文规定,环保局是禽畜养殖污染的监管机关,为什么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呢?”
  张建军说,由于环保局不给开具曾经调解过的证明信,最终法院没有受理,这事从去年一直拖到现在。“俺家老房子漏雨,俺父亲的老房子成了危房,当时寻思着盖好新房后搬到一起住,现在新房盖好却住不进去,被难住了。”张建军无奈地说,“如果两个化粪坑不挪走,新房根本没法住人。一到夏天,蛆爬得满墙都是。”
监管条例已出台,为啥不按条例来?
  记者注意到,我国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于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禽畜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条例》能看出,《条例》的执法主体是县环保局。那么,南皮县环保局对此事又是怎样的态度呢?3月21日,记者以农民的身份与张建军一起来到南皮县环保局。
  来到南皮县环保局的办公楼,张建军径直来到三楼“监察大队长”的办公室,因为他对这里太熟悉了,“已经来过四五次”。推开监察大队长于某的办公室,张建军述说内心的苦闷。听完情况介绍后,于队长说:“这事我还弄不清,我还得问问他们,你走民事(调解)不就完了。”“民事调解解决不了,这事从去年到现在放一年了……”张建军还想说下去,于队长打断他说:“回头我再了解了解情况,行不?”听到于队长这么说,张建军仍重复刚才的那句话:“你看我这事放一年了,新房住不进去……”这时,于队长再次打断他:“这事我也没去,不太了解情况,我了解完情况后看看怎么办?”“别拖了!”张建军几乎用哀求的声调说道。
  其间,张建军拿出自己的手机伸到于队长面前说:“于队长,你看《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像他这种情况,应该罚款。”然而于队长没看张建军的手机,而是盯着自己面前的电脑说:“这《条例》我这都有,具体怎么规定的也没具体说。”“我看按《条例》规定,应该属于你们管,你们应该有依法处罚的权利。”张建军还想接着说下去,于队长又一次打断他:“我处罚完他,他那粪堆还在那放着不?”
  记者表明身份后,问到是否处罚、是否进入程序的问题,于队长没作答,只是说“因为这个《条例》是新下来的”。至于农民从去年反映到现在没有得到处理的问题,于称:“不是没协调,我们给协调乡镇啥的。”对于“环保局是执法机关而不是协调机构”的质疑,于队长没作答,而是说:“《条例》下来就马上执行去,咱说这工作不见得……”于队长欲言又止,但他最后表示,会尽快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办理。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作者:郭庆峰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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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河北南皮县:搬不走的猪大粪,张建军有房难住,环保局为啥不去执法?] 的评论,总共:2条评论
匿名 会员:匿名  刚刚 2
郭庆峰和此人有关系吧你收了多少贿赂为一个在耕地中非法盖房的人胡编乱造歪曲事实诽谤他人啊你不配做一个记者你眼瞎了吧没看见周围都是地吗如果农民报真是为农民说话就请报社领导对郭庆峰进行调查澄清事实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追求事实 会员:追求事实  2014-4-1 1
滑天下之大稽,据我所知张建军仗着自己省里有人,在无法获取宅基证时以建羊棚为由在地里盖起居住用房,而放猪粪的户主为了向田里施肥方便,将猪粪放在村外100米外的田地里已有三年以上,而张建军其人在石家庄其妹妹有记者证告与有记者证记者郭庆峰,故请郭某助其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肆意造谣,为受害者养殖户主身心造成了极大损害。试问,在中国,这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没“人” 、没“关系”,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吗,就永远被那些有“关系”的人始终压着吗?所谓的民主,所谓的人人平等,岂不是一纸空谈,成了那些“后台硬”的人理直气壮打压人们的幌子,可悲。
还有那个记者,以公谋私,毫无公正,以一面之辞便毫无顾虑的大肆宣扬,歪曲事实,中国的记者都这样的话人们还怎么去相信他们,难道是记者证又好考了吧,我还是觉得记者郑难度在提高一点好,起码能提高一些中国记者的素质,避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样不负责任,不守记者职业道德的“人”还真好意思在网上公然发布!
中国社会风气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会有老人到了不敢扶,就是因为有这些害群之马,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长此以往,中国的风气会越来越差!
回到事情起点张建军建房无房产证,建房过程中托人以盖羊棚为名义成功盖起砖瓦房,试问给羊住的羊棚会是砖瓦房?还明目张胆的说是自己的居民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张建军私自违建并且高高兴兴的住到现在没人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一个答复。至于可信度完全可以让户主张建军出示宅基证明。另外村委会对此向其通知,收效甚微。
由此,这件事应该水落石出了,希望记者郭庆峰能够以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记者身份通告道歉,并澄清事实,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看不下去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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