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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在黑暗中写作[2015/1/17 5:53:08|by:永清刘向梅]
在黑暗中写作刘向梅

我所说的“黑暗”与政治无关。它指的是我的写作环境和时间。因为给别人打工的缘故,所以白天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写点东西,顶多看看手机,看看以前写过的日志或者头天晚上写的东西,看哪里不通了不畅了做下修改。总之不能拿写作当事干。

我的写作差不多都是在晚间,或者早晨。早晨是指凌晨三四点到早晨七点之间,这已经成了多年的习惯。就是不出来打工的时候,也是凌晨三四点钟醒,然后再无睡意,开始写东西。有一段日子,就像定了闹铃一样准,醒来的时间总是在3.40左右,连五分钟都不相上下。我暗自惊叹写作带给我的魅力和精神,如此心有灵犀。

如果是前半夜写了,到十一二点钟,那么后半夜就可以一气睡到天亮,或者六七点钟。醒来早,也不忘摸摸手机,看看写的东西。晚了就不看了,该起来干啥就干啥去。

用手机写作已经坚持多年。最早的一篇小散文“手”就是在手机上完成,几乎是一气呵成,没改一个字就投出去了,很快就发表在廊坊日报上,编辑一字没动,只是题目改成了“手的记忆”。它不是我的成名作,也不是我的代表作,它只是我内心的一段独白,一种感情的发泄。

那日中午,干活累了的我躺在床上睡午觉,两个爱我的女儿竟然悄悄的给我染指甲。掐了那红透了的指盖花,放在一个小盘里,用白矾砸碎了,然后,一人拿我手,一人拿针挑了那红色的东西,往我手指甲上染。染完了,怕我动,就一边一个看着我的手,直到干了,抹去多余的东西,才对我小声说,妈,快看,你指甲多么好看呀!

我猛然间清醒,举起手来看,果然鲜红鲜红的,恁好看。再配上一双手的洁白细腻,感觉又回到了从前的少女时代,于是我忽然间想起了在西安二伯家里的情景。

那天也是个中午,我也在床上睡着,二伯家的小妹给自己涂完了指甲油,就给我涂。不知为什么,我天生的对指甲油过敏,一闻到那味脑袋就疼,就想吐。可小妹不干,她说我的手涂上一定漂亮,为了让她开心,就让她去涂了,完了一看,果真的是漂亮。

我敢说,那个时候的手是我最好看时的手。手指修长,白嫩的像葱节,指盖也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脏,而且呈椭圆状,大拇指和小拇指的指甲很长,因此涂了指甲油以后更显得美丽动人。后来我出去坐公交车,站到车里,手扶车顶横栏,被几个男人盯着看。因为在许多双手中我的手格外的白嫩,细腻,丰满,手背上浮现着几个浅浅的“酒窝”,尤其又涂着指甲油。他们看完我的手,才把视线转移到我的脸上。那会儿我有一种自豪感,有几分得意的想,原来,手长的漂亮也受人关注啊!

再到后来,认识了一位邻居大哥哥,他要看我的习作本,我就把本子递给他,他在接本子的同时,用心的看了看我的手,忍不住说,你的手真好看!我故意问,像个作家的手吗?他马上回答我说,像,像,我相信你将来肯定能成为一个作家。

那时我才二十岁。

女儿给我染指甲那年已是四十出头了。那年我的文字刚刚见诸报端。

就这样灵感突发,连床都没下,就在手机上写了起来。把染指甲的心情和感受一股脑的都写了出来。写完并没有打算拿出去发表,只是当做短信息发给朋友们看,没想到看过这段信息的几个文友都说这篇散文随笔写的真不错,语言非常的美,可以可以拿出去发了。于是就发给了报社,就有了后来的电子版的“手的记忆”。



手机写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它带给我的感觉比用笔好。首先,看着都是铅字,有一种使命感和庄严感。其次,它可以帮我选词造句,我认为手机最大的功能和好处就是教我们认字。我的好多不熟悉的字、念的不准确的字,都是通过手机才知道的并且纠正过来的。

还有,用手机写作能让我很快的进入“角色”,那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是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都有过的共同的感觉。

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忘我的劳动。作者只有“扎进去,出不来”,才能把文字写好。你看哪个作家是坐在人群里,与人一边有说有笑一边写作的?因此,写作又是一件“孤独的事情”。自己把自己封闭起来,修行。

我现在就是这种状态。写作对于我就是一种修行。修身、修性、修心。而且多是在夜间,天黑的时候。我忙完了所有,心中再无牵挂和惦念,于是静下心来,拿起手机,开始写作。

写作之前是要关灯的。我不需要光明。我只要手机屏幕上的光线,足以。虽说这对于我的眼睛不好,但是已经习惯了这种写作,习惯了这样的写作方式,想再改掉,很难。而且,眼睛早已坏了。

还在十年前的时候,眼睛视力就已经下降到0.7和0.8。虽然配了眼镜,也只是聋子的耳朵——配的。说起来可笑,就在配了眼镜的那年秋天,我去地里收棒子,拖拉机给我拉,我和孩子们装车。我只顾忙着装车了,不知什么时候眼镜掉了,到了地头,车走了我才发现,耳朵上没东西了。于是就和孩子们满地里找。我倒不疼眼镜,疼的是配眼镜的那五百块钱。我们在棒子地里转悠着找了两天,才找到。这也是奇迹,你想,满地里都是横七竖八的棒子秸,又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就那么来回的扒拉着找,就跟大海捞针差不多。嗨,也该我命好,居然就找到了。还是我自己找到的,看着一颗歪着的棒子秸说,这没有啊?就真的在那里了,都踩进地里去了,镜片居然不破?新鲜不新鲜?

于是惊喜万分,如获至宝一般拿去眼镜店,换了镜框,至今还戴着。

这是闲篇,当做笑话。娱乐下身心吧!

可以说,在黑暗中写作,能让我看的更清楚,更清楚的看到我要写的文章里的人物。他们一个个的活生生的站到我的面前,与我说话,交流,他们的声音我都听的见,包括他们的呼吸,他们的眼神,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注视之下,所以,我写起来很得心应手,很真实自然。

倘若在光明中写作,这种感觉就没了或者说淡了。因为我看到的东西太多,太分散我的精力。比如屋里的衣柜,看到了,便想到了那里的衣服,哪件多少钱买的?哪件穿出去更得体?看到地上的鞋子,就会想到那鞋子是不是该换了?这样穿出去别人会不会笑话?总之,越是看到的多,越是想到的多。想的多了,心就乱了。心一乱,还写什么?写也写不好了。所以,我宁愿什么都不看。就像我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不想一样。因为睡觉的时候,如果想的太多,也会失眠。

就让我这个样子写下去吧,能写多久就写多久,能写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在万籁寂静的深夜, 在与黑暗为伴的日子,用心用情用爱来体味人生的宁静、安详和与世隔绝的感觉。唯有这种感觉,我才能看到我所要看到的东西,所要想见到的人。



2015.1.17(星期六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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