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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蚊香“烧”着了[2016/9/9 10:11:15|by:hhfbg]
见到有网友说,蚊香不必分开,分开点是外行,人家发明蚊香的当时还为此得了奖,这个消息我一见到,非常惊喜,事儿不大,但关乎到千家万户,我在分离蚊香的时候,就弄断过,试想,会有好多人想找个捷径,不至在点蚊香上劳神费力。见到这个消息后,我又在百度上查对,结果,搜出很多确凿的证据,证明此事的说法是对的,我很高兴,因为我特别相信网友的见识和崇拜他们学问的博深。因此,在一个大众场合,和分别在几个小场合,我都向大家“口语发送”,这条每个家庭中都会受益的事,特别是,在那次公众场合说这事时,还有一位朋友对我的这一“发明性”的见识给与确切的佐证。

就这样,过了几天,邻居老石再用蚊香的时候就是提出这样的新用法,不料,得到老伴的反对,说他这是胡说八道,歪理邪说,妖言惑众等,老石生气,气恼老伴顽固不化,不接受新事物,连这么科学的道理都不愿接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发雷霆。老伴说不过他,只好应诺老石的新用法。蚊香点着了,二人安然入睡,老石还做了一个甜蜜的梦,梦见自己年轻了十岁,又学到了好多新知识,好像世界上好多美丽的东西突然与自己拉近了距离。

第二天,老石的老伴起得早,第一件事要做什么大家都会猜得到,她看完了以后,又把老石叫起来,让他看蚊香,老石看见了蚊香,一时目瞪口呆,蚊香烧的一塌糊涂,两个香头哪分得出来先着后着,梦中那些美好的事物也顾不得回味了,气冲冲的就来叫我去他家,我不知嘛事,看见了现场,一下明白了。自己后悔不迭,怪两件事做得不对,一时没有自己证明的事,就把人家的“学问”现趸现卖,充大尾巴鹰,二是公众场合传播伪科学,就不怕坐牢。当然,究竟是蚊香的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中的问题,还当后日见证,但我也似乎收获了一点社会知识,撇开蚊香这件事另说,许多貌似懂得很多的人,其知识面都是“扑”来的,而不是自己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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