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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说偷道[2013/4/16 7:42:16|by:nanhaiyimin]
      说实话,现在小“偷”已名存实亡,偷“术”亦移花接木。整个偷“业”一塌糊涂,急需整顿,假偷现象蔚然成风,不正之风盛行,很难找到“最美丽的小偷”了。偷们已没有什么偷艺了,或者说偷艺并不精湛,说偷术已尽也未尚不可。倘若偷得你心服口服,偷的有境界还算罢了。几乎偷前都要告诉你:我要偷你东西了。这比明抢看似文明,实则更为下流。他们愧对“偷”这名声,违背偷性原则,一点也不流淌“道德”血液,这令好汉“鼓上蚤”先生在天之灵蒙奇耻大辱。更何况自古有训:吃喝嫖赌莫抽,坑蒙拐骗莫偷。可这并不意味着偷“业”黔驴技穷,必须孤注一掷,破釜沉舟,到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地步,也并非是传统意义上为生存非偷不可,更不是我“闭门造偷”,而是显而易见的跟风!

    风,唯一表现形式就是刮。

    若干年之前,偷这行业,要求很细,业务量很小,但专业性很强,偷员也守规矩,胆子在可控范围之内(我是怎么知道的?纳闷)。一旦失守,便是过街老鼠。“失民”们更是众志成城,同心同德,同仇敌忾。真正得、名副其实得齐抓共管啊。

    以前,真有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现在,真有抓偷鸡不成反蚀一大把米的。

    套用一句戏词:“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

    以前和现在相同的是,一方有偷,八方支援。不同的,还是一方有偷,八方支援。只不过调包了。

    善良的人们刚开始还以为是“蒋干盗书”呢。后来也没发现欲擒故纵的招。

    骄傲地讲,我遇见过甚至叫大偷。

    1988年5月的一天夜里,父亲发现邻居房上贼影晃动,便大喝一声:谁?父亲本想吓跑他,想不到这家伙贼胆包天,搭讪到:大伯,是我,跟哥哥嫂嫂开个玩笑,闹着玩呢,睡您的吧。父亲也不含糊,顺水推舟:哦!你们年轻人······闹你的吧,别摔着了。随后不慌不忙走出家门,来到隔街我的住处,急呼熟睡的我,简言情况。我毫不犹豫,瞬间穿上衣服,手提武术用的大刀,从父亲家的后墙上房(到今儿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上去的),大喝一声:休走看刀!嘿,这家伙别看年轻,还真老练,刹那间飞身跳下房来,撒腿就跑。我随机跳下紧追不舍。那时我也年轻,体力好,又是业余长跑爱好者,心想:跟我玩跑行,你死定了。不过,几次接近都想一招把他“制服”,但总下不去手。准确地说,是下不去刀!毕竟人命关天。在村里转了几个街道,这家伙跑出了村外。大约又追了1000米开外,眼看这家伙要钻进树林。一旦进了树林,这家伙就会如鱼得水,我将失去“强项”,“敌我”双方有可能形势逆转。我焉能拱手相让主动权。边追边喊:再跑我就不客气了!这家伙哪听这劝,一边跑一边从身上掏着什么(事后知道是刀子)。我铆足劲,紧上前几步,使尽浑身力量将其扑倒在地······几分钟后,我的兄弟和闻讯赶来的乡亲们,把这个家伙捆了个结结实实,连人带搜出的刀子以及3000元现金一并交到了派出所。你看,我没吹大话,惊心动魄,这偷不算小吧?

     近些年,偷“业”和其他业一样,不断“改革”,不断“开拓进取”。从现象上看,偷业领导走后门上来的很多,看似班子健全,清规戒律也有,而实际工作漏洞百出,“好”端端的一个偷“业”乱象丛生,所有偷们成为乌合之众。业绩上唯gdp是硬道理,言语上经常穿帮,家底不在乎外漏,并不惜以破坏偷业环境和败坏偷业名声为代价,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开拓创新,勇于进取”,肆无忌惮的扩大业务范围,“盲目”追求新的偷“业”增长点,矢志不移得振兴偷“业”。

    偷行里偷机取巧、瞒天过海的事儿,就连我们业外人士都一目了然,了如指掌。

    尽管偷业在社会上四面楚歌,却越来越变为几乎人人不敢喊打的过街老虎。这在姜昆、唐杰忠《虎口遐想》有所体现。令人意想不到的,偷业成为挂牌公司,而且成为绿色行业。这地下行业已明着做。名称小偷,实则明抢。本来的偷“业”特色消失殆尽,一点也没按“科学发展观”办事。真不知这行业是与时俱进了,还是广大被偷人民没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近些年来,从牛群和冯巩的相声《小偷公司》里,也能看出偷道演变的一些端倪。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警察与小偷》所表现的也不只是笑料。

    言归正传。

    张灵老师的题目给了abcde选项,选哪个呢?

    这问题,放在从前不用选吧?搁在现在,按宋丹丹的话话讲,这的的确确是一个本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我心思:不用说,张老师也是用心良苦,呼唤正能量啊。

      依愚之见,即使选abc也未必十分恰当,或干脆叫不正确。因为偷业已发展为综合“学科”,单纯的以偷论偷时代已是往事,老眼光是很难看透新问题的。一个单一问题,不可能涵盖这个问题所在的综合学科;反过来,一个综合学科,也不可能只反映一个单一问题。您也许笑话俺:你这和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别无二致,那您就权当“止增笑尔”!笑一笑还十年少呢,贡献啊。

    警察和小偷交手了这么多年,也就是个平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国公安大学的大教授在cctv上透露,小偷和抓小偷的都是有师傅的。按理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偷推前偷”啊。可实际上偷术已褪色不少。就偷论偷,已到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步了。至于抓小偷的总体水平,无论是纵向对比还是横向分析,大家有目共睹,无需赘言。

    “一偷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数风流小偷,还看今朝”。

    如果把偷“业”打回原形,打死几只害群之虎,留下的苍蝇也只有“嗡嗡叫”的份儿,肮脏肮脏人而已,不足以影响大的环境。当然,包括偷“业”环境。这大概就离“美丽中国”的“中国梦”近了一步。至少,广大被偷人民又幸福了一次。

    据说,先有警察还是先有小偷,比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都难考证,国际顶尖论坛上的一大堆大论腕也还没澄清呢。

    唉,最后,我不妨也问诸位老师一个问题:要是那家伙一刀子捅住俺,还会有个叫“南海一民”的农博吗?

    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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