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媒体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外包”。我读了之后感受很深,作为一个曾经的小学生家长,充分感受到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
我的孩子上小学时,由于离家远,中午就在学校的公寓休息,吃饭也在学校食堂。
刚开始时,以为食堂既然在学校里,那应该是学校在经营。时间长了才知道,学校早就将食堂承包给了一家公司。开始时吃一顿中午饭是5元钱,每个学生一个不锈钢托盘,里面饭菜的品种和数量是一定的。后来涨到8元,孩子小学毕业时涨到了10元。
孩子们一直对食堂的饭菜不满意,一是味道不行;二是量太少,根本吃不饱。如果到街上吃饭,10元钱都可以让一个大人吃得很饱了。可是没有办法,如果到外面去吃饭,就不让在学校公寓休息了。于是,我只有让孩子晚上在家多吃些来补偿。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开始时学生吃的饭菜是在食堂做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饭菜都是从学校外的加工点做好后,再用汽车运到食堂。夏天还行,饭菜不会凉,可是到了秋冬季,孩子们根本吃不到热乎乎的饭菜。对此,家长多有意见,可是学校根本不理睬,事情最后也不了了之。
现在省里有了这个好消息,希望学校认真执行规定,下大力气将学校内的食堂管理好,让孩子们吃上质优价廉的饭菜。 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