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参加了一场特殊的婚礼,之所以说它特殊,一是新娘才15岁,而且已经怀孕几个月;二是这对新人还正在初中读书,新郎是初三年级学生,新娘是初二年级学生。
尽管没有(也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但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络绎不绝。
看着新郎、新娘稚气未脱的“娃娃脸”和一副茫然的神情,再看看双方家人脸上春光灿烂的高兴劲儿和亲朋好友胡吃海喝的样子,我内心禁不住一阵阵酸楚。也不知道新郎、新娘的家长是否会与我有同样的感受?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就读的初中生远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要结婚生子,难道这种错误只是孩子造成的吗?恐怕学校、家长也难辞其咎吧!
知情人告诉我,这对新人的家长都是当地的富人,家里经营着宾馆,开着小轿车,生活水平已进入小康行列,并不是那种为了生计而疏于对孩子管理的家长。
难道孩子间不正常的交往,学校和家长事先就没有发现吗?说白了,就是放任自流造成的恶果!平时不关心孩子青春期的心态和行为,发现子女的不良行为也不去说服教育,这难道不是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吗?
甚至还要与国家的婚姻法唱反调,我行我素、早婚早育,这不能不说是对法律的挑战,道德的倒退,需要当事人和社会深深反思啊!
再说啦!学校的老师干什么吃的呀?难道除了教书不管育人吗?
一场婚恋,一对十几岁孩子的婚恋,让家长、老师蒙羞的同时,也让整个社会蒙羞啊!
农村的“早婚早育”现象已经到了必须严重关切的地步了。否则更大的悲剧还会让社会再次蒙羞啊!
石家庄市平山县热心读者:柳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