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阳县读者王花问:1979年,我家第一次分到责任田,一直耕种到1987年。因为我丈夫病故,加上继子打击,我只好带上两个女儿改嫁到另一个村。1988年,我已故丈夫村里第二次分地,因为我们娘仨不在村里了,就没有分给我们责任田。我和改嫁的丈夫生活了6年,他也病故了。我和两个女儿回到了原村居住至今一直没有责任田。
我想分到责任田,该怎么办?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答: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程序是这样进行的:(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也就是说,当时是否能取得承包地以及如何取得承包地,最终是由村民会议来决定的。如果认为村民会议作出的决定侵害了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
本案中,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承包给你家承包地,你对此行为不服,当时就应该向乡、县农村承包领导机构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村民会议通过的承包方案。时隔这么多年,现在要解决你二轮承包时没有取得承包地的问题已经非常困难。因为,未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在再起诉撤销二轮承包方案也已经不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