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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县唐河上游河道内建地磅威胁沿岸群众安全度汛占用半边河道 影响行洪安全
唐县唐河上游河道内建地磅威胁沿岸群众安全度汛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 张宝程 宽不到10米的汛期行洪河道,安装的地磅就占去了4米多,且高出河道不少。面对这一汛期巨大行洪安全隐患,附近部分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而职能部门不但置之不理,还称是县政府要求安装的。 地磅所在地的唐县齐家佐乡马家峪村部分村民告诉河北农民报记者,1997年,该村发现了高岭土矿,后来规模逐年扩大。2004年,保定旭通矿业公司取得了开采权,开始大规模开采。2005年8月,该村一村民租地在村口河道旁建一地磅,为矿区服务。而让村民没有想到的是,2013年12月,在原有的地磅旁东的河道内,又建起了一座地磅,占据了河道约一半的位置,而且地磅高出原有河道不少,在汛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虽然目前汛期已过,河道里并没有水流,可马家峪村一村民仍然愤慨地对记者说,地磅就建在村口河道东侧,每到下雨天,两岸村民都是心就跟放在刀尖上一样。因为一旦爆发洪水,地磅堵塞河道,后果将不可想像。 记者了解到,该河道为唐河上游,雨季时洪水汇入唐河,平常无水。1963年,该地域曾发生过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沿河村民损失惨重。 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天水得知河道内建地磅的事后也非常愤慨,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河道管理由水利局负责,安监局接到村民反映后,已向唐县水利局通报了有关情况。刘副局长还表示,将以县安委会的名义,给水利局下督办函,督促拆除这一安全隐患。 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张赶年告诉记者,该处地磅应该没有在水利部门办过手续,他表示,河道实施的是县乡村三级分级管理,他说:“该我们做的事情我们不推,乡镇没有执法权,如果违法,由我们组织联合执法进行取缔。” 截至发稿时,唐县安监局并没有给水利局下督办函,而唐县水利局发来一份《关于反映马家峪村地磅建在河道内问题的调查情况反馈》,反馈中称,河道内地磅是2013年12月县集中收费领导小组要求安装的。记者了解到,集中收费领导小组为唐县政府成立,这是不是说河道内的影响行洪安全的地磅是由唐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作者:张宝程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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