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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北贾壁村:辞职回家务农 享受何种保障 1974年招工时,我到邯郸矿务局王凤煤矿二坑回采队工作(固定工,集体户口)。因为当时工资较低,每月仅有170余元,顾不住家庭生活,父亲也有病,便于1988年回老家照顾父亲、务农至今。
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办理退休,得补交5万余元的养老保险,家里实在困难,拿不起这笔款项。家里也没有土地,这么大年纪了,也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难以为继,不知道还能享受何种养老保障? 磁县北贾璧乡北贾璧村 吝祥生 邯郸市人资社保局:错过补缴期限 可办居民保险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规定,当事人符合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人员范围,在该文件执行期内可以按“在我省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离开单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底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按照距退休年龄满十五年的差,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是阶段性政策,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冀人社发[2012]53号文件执行到2012年12月31日。其中,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从本文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的发文日期为2012年9月21日。 当事人未在冀人社发[2011]49号文件执行有效期内办理补缴手续,目前可以按有关政策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刨根问底 问:辞职回家务农的煤矿老职工,还能享受何种养老保障? 答:错过文件规定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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