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六年,夫妻生活只是“应付差事”,从来就没有什么幸福高潮。自打工出来,结识并看了咱报的“夫妻夜话”,我才明白,性不只是丈夫的权利,也是妻子的权利,爱在心里,但必要时也要说出来。
刚结婚那阵儿,丈夫性欲强烈,每天都要折腾一番,说不干那事心里痒痒。可是他从来都是只顾自己“享受”,精疲力竭后便独自睡去,撂下我一人欲望似火却难再满足。不但如此,丈夫“折腾”前从不对我温柔爱抚一番,从不“引逗”我,而是“真刀真枪”硬闯。我有心拒绝他,可又怕伤了丈夫的心。再者说了,在农村,咱们女人哪个不是这样子呢?为这事,我总是在夜深人静丈夫折腾完事后,暗自神伤。长此以往,我只好憋在心里,每次都是任凭丈夫在我身上“腾云驾雾”,我只有机械地任他发泄。“难受”得实在没办法,有几次想对丈夫张口说说自己的性感受,却又怕丈夫笑话,说我骚,话到嘴就又咽下去了。
来永年县打工的日子里,偶然的一次见到了咱报里的“夫妻夜话”,过去每遇见谈性的事我就“发憷、害羞”,可这一次,“夜话”像春风一样吹醒了我心头的欲望。读咱报使我明白了一些性的知识,更明白了性是夫妻双方的事,任何人都有追求性快乐和幸福的权利。性不是不能说的,只有双方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性感受,双方得到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两口子做爱才会和谐快乐,才有利于夫妻生活和夫妻感情和睦。所以,打那以后,我经常给丈夫看咱报的“夫妻夜话”专栏,不断地让他学习领会“新东西”,不要只顾自己发泄而冷落了妻子,现身说法叫他知道,我发出什么样的声音时,才算达到了“性高潮”。通过“理论加实践”的摸索,丈夫真是进步不小。幸福得我都有点儿快“吃不消”了。
邯郸市永年县读者 戎丽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