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农资又成了俏销货。3月29日,大名县的一位农民向笔者反映,他们村的几个人在朋友的介绍下,从一个流动小商贩手中买了化肥。不久,他们发现这些化肥有问题,就按照包装袋上印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咨询厂家。化肥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生产过该品牌的化肥,显然是有人冒用他们的厂名销售劣质化肥。随即,这几位农民向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表示,必须找到责任人,否者很难立案。然而,当这几位农民找到介绍人时,介绍人死活不说是谁买的化肥。至此,一件看似可以省钱的好事儿,成了困绕他们的烦心事儿。
在生活中,大家都愿意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找熟人买些物美价廉的商品。但是,大家一定不要被小利迷了眼,尤其是在购买农资时千万别大意,正所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这类惨痛的教训每年都在各地发生。因此,农民在买农资时一定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不要图便宜从流动商贩手中买农资;要索要发票,请商家将所购农资的品名在发票上写清楚,如购买数量较多,可以与商家签订质保协议;要注意查看农资的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要仔细阅读农资使用说明书,清楚其适用范围和正确的使用方法;要注意保存少量农资样品,以便在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前,不少地方为保证农民买到放心农资,纷纷组织农民到知名农资生产企业团购农资,既省了钱,又保证了农资质量,深受农民的欢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乡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牵头团购农资,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民购买农资的成本。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因地制宜,制订惠农政策,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支农贷款,便于大家及时买到优质农资,更好地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