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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名”填在墓碑上 七旬老人起诉同乡获赔因琐事发生争吵,七旬老人王某的名字被同乡郭某涂写在死人墓碑上。王某怒火中烧,将郭某告至法院索要赔偿。近日,北京市密云法院调解了这起民事赔偿纠纷。
王某与郭某是同村村民,均已年过七旬。郭某家祖坟位于王某的口粮田内。王某丈夫去世后,经双方协商,郭某无偿种植该地块。2012年12月,郭某认为王某家所栽核桃树距离其自家坟过近,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郭某便将王某在口粮田内栽植的16棵果树砍伐,并将王某的名字喷涂在王某丈夫的墓碑上。为此,王某将郭某诉于法院,要求郭某返还口粮田,赔偿树木损失、墓碑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北京市密云法院启动了诉前调解机制,因案件属典型的农村纠纷,承办法官郭必荣根据案件的特殊性,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并深入深山现场进行现场取证。在经过严谨的工作、悉心的劝导之后,郭某及家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郭某同意将所耕种的王某家的口粮田返还,以及当即给付赔偿树木损失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当庭向王某赔礼道歉。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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