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海(大名县):法院判决有些不妥
看了孟老师关于某农民在自家地里放毒玉米毒死邻居羊而获刑的文章心中有所不一样的感受。笔者感觉法院判刑赔偿有些不妥。首先是你的羊到我庄稼地去吃庄稼,放羊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农作物属于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放羊者应该清楚明白,换句话说你怎么不在自己家地里放羊?尤如现在养狗不牵绳,咬到人。溜狗者应付法律责任,赔偿被咬者医药费。再比如,一个小偷去主人去偷东西,巧好主人回家,小偷跳楼身亡,难道判主人的刑和罪过?同理,此案毒羊事件于理于情判下毒者获刑赔偿有失公平,此事应由放羊者自己承担后果,同时也告诫放羊者要遵纪守法,不能到别人田地里去放羊,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