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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少妇被强奸后与强奸犯偷情 已上百次性关系 [收藏主题] | 转到: |
[p=23, null, left]这是一个男子接受记者采访后,由记者整理的真实故事————[p=23, null, left] 他叫辉俊。[p=23, null, left] “我老婆被人强奸了,而且两人发生了上百次性关系!我的精神受到伤害,想叫对方给我经济补偿,希望你们能出面帮我调解。”辉俊走进律师事务所。
辉俊说,这个人叫小林,有1米8的个头,长得魁梧。如果我直接找他,肯定是我吃亏。”[p=23, null, left]撞见妻子偷吃避孕药 透过调解室的窗户,辉俊时不时地看一下徘徊在街头的诺萍。俊辉说,要不是发现妻子偷吃避孕药,他会一直被蒙在鼓里。 在辉俊的逼问下,他的妻子终于说出了实情:她被人强奸了。他从妻子那里听来的“第一次事发经过”:大概1年前,辛苦了一天的妻子去浴室洗澡,结果被小林强奸。 竟然发生了上百次关系[p=23, null, left] “小林承认和我的老婆发生了关系,而且还不是一次,是上百次!但他说我老婆是自愿的!”辉俊还说,“上百次”的说法,妻子后来也承认了。 “第一次真的是强奸,但后来,小林威胁我老婆如果不听他的,他就把这事抖出来。我老婆怕丢人,只能一次次地顺从他。”[p=23, null, left] 当时,在妻子的央求下,辉俊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后来冷静想想,不能这么便宜那个小子。”辉俊说。于是,辉俊选择了报警。很快,小林被带到了派出所。 辉俊觉得小林肯定逃脱不了法律制裁,但出乎意料,小林并没有被逮捕,而是在接受询问后便继续回到单位工作。“我老婆被他强奸了,他竟然无罪。”辉俊的语气中流露出很强的挫败感。 警方为什么会放了小林?调解律师问。 辉俊骂了一句脏话,掐灭了烟头。他说:“就因为一条短信,内容是:不好意思,有事走不开,下次补偿你。小林跟警察说,这条短信是有一次他约我老婆见面,我老婆有事走不开,发给他的。” 就这样,警方认定,小林和诺萍的关系不构成强奸。(文中人物为化名)[p=23, null, left] 这事发生在河北省。请大家议论一下,这叫什么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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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indong 发表于:2013/3/4 20:3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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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guoying2011 发表于:2013/3/7 20:28: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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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hangxin 发表于:2013/3/13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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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ensheng 发表于:2013/3/15 20:49: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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