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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剪报》文选(1632)六成落马贪官“帯病提拔” [收藏主题] |
liuchuntai 发表于:2014/2/9 6:43: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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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剪报》文选(1632) 公示环节不透明是根本原因 六成落马贪官“带病提拔” 王梦婕 王诗堃 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未能发现,仍然加以提拔和重用。 成克杰、陈良宇、刘志军、刘铁男……在近年“落马”的贪官身上,“带病提拔”现象似乎如影随形。 统计数据佐证了这一直观印象:近日,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主持的一项研究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 另一份研究报告的统计数据更触目惊心:据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2012年作出的一份《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在2002年11月至2011年6月里,72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有近八成曾得到职务上的晋升。 “‘带病提拔’的危害很显然:‘带病’官员在某个岗位上,这个岗位就处在权力行使的危险状态。”林喆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比如某个因‘买官’而提拔的市委书记,往往任用同样存在问题的官员,甚至将一地官场搅得一团糟,以致出现窝案、串案,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提及“带病提拔”现象的根本原因,林喆认为,是提拔官员的公示环节存在问题。“究其根本,是透明度不够,所以发现不了问题。” [《中国青年报》]载第535期《再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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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indong 发表于:2014/2/9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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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untai 发表于:2014/2/10 7:09: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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