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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地下水超采区200万亩耕地从10月份起季节性休耕 [收藏主题] |
长城网记者 郑建卫 记者从河北省农业厅获悉,河北地下水超采区200万亩耕地从10月份起季节性休耕,休耕的耕地每亩补助500元。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 2018年度,河北继续在地下水超采区开展季节性休耕试点。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河北省试点任务160万亩。我省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继续安排实施面积200万亩。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等市的45县(市、区)组织实施。 实施季节性休耕,改一年两熟为一年一熟,将主要依靠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种植面积适当压减,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休耕的农户。 根据省分配到市、县的年度任务,市、县将实施任务与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科学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 试点县组织乡(镇)政府逐村核实面积,填写《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任务分解表(核实面积清单)》,由乡(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和农户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 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牧)局备案,县农业(农牧)局汇总,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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