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为国家林业局正式公布的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是重庆市8个获批县(区)之一。
近年来,秀山县在“森林工程”建设中,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该县县委和政府印发了《关于秀山县实施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范森林经营活动和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促进林业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该县高度重视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县委政府把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作为农民增收致富重点,以林业局和供销合作牵头印发了《秀山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制定扶持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宣传,营造鼓励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
秀山县坚持“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鼓励和引导农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不搞强迫命令。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培育“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他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林权抵押贷款、林权交易评估等政策性文件,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向林业产业项目倾斜,加快了油茶、茶叶、猕猴桃和金银花等林业产业的发展。
该县强化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力度。注重林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此外,该县27个乡镇和街道配备了林业乡镇长助理,对全县109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及片区配备了均固定林业技术人员,负责为合作社提供一对一的林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据统计,该县共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09家,入社农户4.96万户,带动农户12.1万户家,建立标准化基地1.5万亩。累计流转林地面积27.3万亩,完成林权抵押48宗,贷款资金累计突破1亿元,激发了林业发展的活力,呈现出“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可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