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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李朝明的“6万元”[2014/10/14 10:13:14|by:huho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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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沧州市沧县农民李朝明在银行没贷过一分钱,但是他辛辛苦苦积攒的6万多元存款,却因“欠贷未还”被法院执行走。经过追查,真正贷款人是与他同名、同姓又同村的另一个人。河北农民报8月23日,28日,9月9日对此事进行了披露。

      10月13日,河北农民报记者从李朝明处得知,目前被错误划走的6万元已退还,但对于他提出的因该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仍无进展。



     “沧县法院让我跟运河区法院要,他们推得一干二净,说没有他们的责任,光给了我3500多元执行费,连利息都没给。”李朝明谈到,后来他根据这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写了一份申请赔偿明细,总共39000多块钱。至于这些损失的构成,李朝明说:“主要是我家400多棵枣树,因为没钱、没时间管理造成病虫害肆虐减产,还有我为跑办这事花出的路费,还有俺老伴儿因为这事气病,治病的钱。”     



       当下是怎样一个情况呢?李朝明对河北农民报记者说:“他们之间来回推,都说自己没责任,还在相互推诿扯皮,把老百姓当球踢。”



      亲爱的读者们,相信生活中谁也不愿意碰到沧县李朝明这样的倒霉事。可事儿真到咱头上了,也得硬着头皮解决。如今李朝明的事在他本人和河北农民报记者多方努力了虽有了一些进展,但解决结果还不尽如人意。这不禁让我们产生以下几个疑问:



     老李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被错误划款一事地方法院是否脱得了干系?



     老李该提出哪些赔偿?



     您对老李有什么好的建议?

     您对整个事件有何看法?

      请大家畅所欲言,本报将把您的建议、关心和关注都带给李朝明。集聚大家的力量,一起为弱势群体鼓与呼。

     (感谢大家的踊跃参与,请在线回复您的观点和建议。)  

标签:舆论监督 错误执行 畅所欲言     阅读次数(1683) | 回复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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