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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少女为包工头物色处女 每次赚取千元[2010/6/26 17:45:00|by:yufeng885]

本文导读:南宁两名十四五岁的辍学少女,为包工头郭某物色处女,以赚取每次1500元左右的中介费。据警方调查得知,他们一般在城中村的小学为郭某物色对象,选择单独回家或者逛街的女孩子,采取恐吓的方式将女孩带给郭某,到目前为止,已物色6个女孩。


  广西新闻网6月25日报道 “王干娘”,就是《水浒传》里把潘金莲介绍给西门庆的“皮条客”,以此指代专以卖淫中介为业的人。现实中,南宁市有两个十四五岁的辍学少女充当“王干娘”的角色,在城中村的小学为一个包工头物色处女,以赚取每次1000多元的中介费。6月24日,南宁市高新公安分局通报的该起案件发人深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问题刻不容缓。



  女孩被两个同龄人胁迫



  5月29日晚,高新派出所接到报案,一对夫妇称他们13岁的女儿在前一晚上被人强奸了。经侦查,警方很快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28日晚上,小花与母亲在市中心摆地摊,肚子饿了,就一个人去附近粉摊吃米粉。吃粉时,两个十四五岁的同龄小女孩凑上来,问小花是不是处女。小花不知道什么是处女,只是告诉两人她还没有男朋友。于是两人就叫小花去陪一个老板睡觉,小花不同意,二人就威胁说,不同意她们会找人来砸小花母亲的地摊,让她们做不成生意。



  小花害怕了,就跟二人打的来到高新区。随后,一个男子开车将小花拉到一处宾馆前,他先锁上车门进去开房,随后将小花带进去并实施强奸。第二天,男子才将小花放走。



  小花回到家后,并未主动将此事告诉父母,而是在父母质问她昨晚去哪里时,才将事情说出来。



  为包工头找处女



  接警后,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来到事发宾馆,调取了宾馆的视频,锁定了嫌疑人郭某。经排查,民警发现郭某经常在埌东一带的宾馆开房,于是他们一家一家进行了走访。5月31日凌晨,包工头郭某被警方抓获。根据郭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将一名女孩方婷(化名)抓获。



  14岁多的方婷称,自己以前和郭某的女儿是同学,所以就和郭某认识了。辍学后,她有一个十七八岁的男朋友,男朋友也是无业游民。为了挣钱给男朋友花和维持自己的上网费用,她在网上找到另一个辍学的女孩,两人一起给郭某找处女。连小花这次,她已经介绍了6个小女孩给郭某,但前面5次都因女孩反抗没有强奸成功。据方婷交代,她每次可以得到1500元左右的介绍费。



  据警方调查得知,方婷与同伙一般都选择在城中村的小学为郭某物色对象。她们选择那些单独回家或者逛街的女孩子,采取恐吓的方式将女孩带给郭某。让警方奇怪的是,他们试图找到此前的受害者作证,但5起事件里,没有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问郭某,难道对与女儿同龄的小女孩下手时,都没想过要是自己的女儿遭遇这样的事情,他会怎样想?对于这个问题,郭某只是不住地摇头,并不回答。6月12日,郭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执行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应重视子女安全



  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小花对一些基本常识很匮乏,她甚至说不清楚郭某当时是否用了避孕套。她也不知道自己被侵害后可以找警察报警,或者将此事告诉父母寻求帮助。



  办案过程中,因为嫌疑人方婷是未成年人,警方传唤她的父母到公安局。但两人拒绝出面,只说自己管不住女儿,不要这个女儿了。



  警方了解到,小花的父母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平时忙于生计,根本没有专门教育女儿一些安全常识。方婷的父母也是进城务工人员,平时疏于对女儿的管教,导致最终的局面。



  警方提醒,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常常在一些人员复杂区域的学校读书,加上自身缺乏安全意识,所以父母应该经常教导自己的儿女一些基本常识,比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遇到威胁、侵害一定要告诉父母或者警察等。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刘治理)


  相关新闻:4少女被诱“赚大钱”卖淫 海绵蘸鸽血装处女抬价


 


  近日,南京火车站派出所通过对一名可疑少女的盘问检查,一举打掉一个组织介绍卖淫团伙。经查,该团伙以嫌疑人赵胜、庞林为首,流窜于四川、湖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等地,用蘸了鸽子血的海绵球为道具,唆使少女假冒处女卖淫,以抬高卖淫价格。



  令民警意外的是,部分被骗从事卖淫的未成年少女被解救后,对组织者并无怨恨,也不愿意配合警方指证嫌疑人罪行,她们虽然觉得卖淫不光彩,但同时又把这当成赚大钱的机会。目前,4名卖淫的未成年少女被警方查获,组织她们从事皮肉勾当的赵姓夫妇已被刑事拘留。



  3月10日上午,南京火车站如往常一样熙熙攘攘。在出站口流动的人潮中,一个白衣少女格外引人注目,在她稚气未脱的脸上,化着浓艳的妆,显得很不协调,从她的衣领中,能闻到一股劣质香水的气味。不知什么原因,小女孩显得很兴奋。但是,在碰见火车站派出所刑警老汤时,小女孩的神色顿时变了,老汤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异样。“你的车票呢?有身份证么?”老汤将小女孩拦住,“老大,没有车票能到火车站来么?身份证没带,不过我已经18岁了。”



  这样的说话口气?还没问她年龄,自己就忙不迭地报出来了,心里好像很虚啊。种种疑问在老汤的心中升腾起来。随后,老汤让女孩将随身物品拿出来检查。女孩从身上掏出了纸包包好的三千元钱,还有几个很小的塑料薄膜袋。面对这些说不清来历的东西,女孩低头哭泣起来。老汤细致询问后,女孩道出了事情原委。她叫小娟,今年刚满15岁,半年前,她在贵州认识了一对夫妻,说是要带她出来打工,后来才知道所谓的打工是假装处女卖淫。这次是小娟一个人到青岛“接生意”,赚来的钱是要交到“叔叔、婶婶”那里的。当民警询问小娟“叔叔、婶婶”的线索时,小娟显得很犹豫。刚开始,老汤以为小娟是受了威胁,后来小娟竟然恳求民警,“他们对我很好,都是好人,请你不要伤害他们。”



  经过反复开导,小娟交待了“叔叔、婶婶”的藏身地。刑警队鲁队长立刻带队出击直扑火车站附近一民房。面对突然出现的刑警队员,正在房间内做着发财美梦的“叔叔婶婶”顿时慌了。经仔细搜查,刑警们从窝点内发现大量的海绵球,鸽子血、大大小小4本记账本、联系电话等证据。经审查,“叔叔”叫赵胜,“婶婶”叫庞林,两人是夫妻,湖南恒南县人。他们嫌在家务农每年挣不到几个钱,后来听朋友说组织假处女卖淫很赚钱。2008年初开始,赵庞二人从KTV娱乐场所、劳务市场物色人选,以年龄小,长得漂亮又急于找工作赚钱的女孩为先。“这些女孩一般都是从农村来的,没有社会经验,年纪小,很好骗”,赵胜说。夫妻俩以替找工作为由与女孩搭讪,热情地邀请她们上网、吃夜宵。第二天,再带她们上街购物,买化妆品,这些费用都是赵胜出。等到混熟了,再向她们灌输“卖淫挣钱又多又快,年纪轻轻就能发财”的观念,诱骗他们从事皮肉生意。



  在小姐们“上道”之后,庞林开始给新来的小姐上所谓的“培训课”,教她们如何假扮处女卖淫。在赵庞二人带领下,这些小姐从西部地区一直跑到东部地区,去了不少城市。每次,先是由赵胜到酒吧、KTV、宾馆等娱乐场所散布有处女要“卖处”的消息,并散发写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庞林则在家中接电话,电话中,庞林为女孩编造各种悲惨遭遇,以博得嫖客同情,并趁机抬高价钱,价格少则两千元,最高达六千元,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就赚三四万。在庞林教导下,小姐们在做生意时,会用自制的小海绵球沾鸽子血放入下身,制造处女假象以骗取嫖客的信任。



  赵庞两人交代,他们与小姐说好赚来的钱对半分,但实际上,每次小姐都要将挣来的钱全额上交,由庞林在账本上记下小姐应得的部分,但并不立即将“工资”发给她们,只有在她们真的需要花钱的时候,才能支取“工资”的一小部分。因为有大笔的“工资”还在“叔叔婶婶”手里,小姐们也一直很听话,“她们都是自愿出来赚钱的,我没有逼过她们”,在接受审查的时候,庞林仍然厚颜无耻地为自己辩护。根据赵胜提供的信息,铁路警方很快又找到了另外三名女孩,她们当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和小娟一样只有15岁。刚刚从上海“接生意”回来的卖淫女佳佳今年16岁,干这行已经有一年的经验,谈到自己的遭遇,佳佳很不以为然。“可以赚很多钱,有的吃有的玩,没什么不好”,佳佳的冷漠和麻木不仁,令民警痛心。只有当民警问到父母情况的时候,佳佳的眼神中才流露出伤心和不安。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吴名双江)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


 


  相关新闻:少女拿处女证明卖淫被发现作假 嫖客扣人索赔


 


  本报讯17日清晨,哈市一名19岁的女子小桃(化名)称被同伴骗至一家星级大酒店被迫与陌生男子发生性关系,次日清晨这名陌生男子发现小桃不是处女,向小桃索要赔偿费,双方发生争执。陌生男子将小桃扣下,让其家属拿钱来赎人。小桃家人随即报警,可是警方审理后却宣称,小桃是拿着“处女证明”卖春。



  当日清早,记者闻讯赶到香坊区一家星级大酒店看见,警方正在对几个人进行询问,随后警方又查询了客房,将几名女子带走。在香坊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记者见到,小桃的表姐也赶到现场。据她介绍,她表妹是来自阿城市的打工妹,在南岗区一家音像店当售货员。16日晚,被在一起租床位住的女孩汪洋带至这家大酒店,一个陌生男子当着小桃的面,把5000元钱交给汪洋后,汪洋离开该大酒店。当晚小桃和陌生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次日清晨陌生男子称小桃不是处女,要小桃赔偿他7000元钱损失费,因小桃没钱陌生男子不让她走,陌生男子找了两名女子看着小桃,让小桃打电话找人拿钱,小桃家人赶来问明情况报了警。



  据香坊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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