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焦玉峰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0
  • Email:yufeng885@qq.com
  • 个人签名: 暂无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376 篇
    回复总数:56 条
    留言总数:4 条
    日志阅读:315134 人次
    总访问数:549593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yufeng885发表的博文
浙江丽水强奸9名幼女案主犯被执行死刑[2011/11/22 21:35:00|by:yufeng885]

新华网杭州11月22日电 (记者方列)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犯陈伟军于22日下午在丽水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2月13日期间,被告人陈伟军为满足其淫欲,以年幼的初中女生为目标,利用初中女生年幼、单纯、心智发育不全等身心弱点,采用钱财引诱、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被告人吕某某诱带女同学等方式在其所驾驶的轿车内、歌厅、宾馆、地下车库等地,强奸丽水一中学在读初中女生累计14人(其中幼女9人)。


2009年9月22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伟军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伟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陈伟军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2010年12月22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陈伟军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陈伟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以暴力或钱财利诱等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陈伟军以暴力手段猥亵妇女、猥亵幼女,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陈伟军利用未成年少女、幼女无知,心智尚未成熟等弱点,强奸少女、幼女多人,其中奸淫幼女达9人16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和损害少女、幼女的身心健康,情节特别恶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阅读次数(233) | 回复数(0)
上一篇:重庆希尔顿酒店股东涉黑涉黄案主犯被判无期
下一篇:河北农民报怎么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