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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执法 缺乏人性[2010/2/25 22:40:00|by:liuyalin]
如此执法 缺乏人性
来源:长城网 时间:2010-02-25 08:50:00 
    “民声热线”2月8日报道:大名县西赵村村民周春元的父亲因病去世,他按当地习俗将父亲土葬。当地的实际情况是,只要交几千元罚款,可以土葬,不火化。但周春元家只靠种地为生,收入仅能维持温饱,加上父亲生前治病,花光了积蓄,经常入不敷出,拿不出几千元罚款,于是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乡村工作人员竟把周春元父亲的尸骨从坟里挖开,抛出!

        后来看到大名县民政局的回复,说事情发生在多年以前,周春元家坚持不火化,乡村干部动员他家起尸火化的。双方所说不完全一样。我们姑且相信县民政局说的准确吧,但总觉得这样做有点过分。笔者所在的家乡,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情。每当听到这种事时,心里总感觉特别不是滋味。我请政府工作人员设身处地地想想,假设你被政府强迫挖开你爹娘的坟墓,再把老人的尸骨弄到县里的火葬场,心情会怎样?我曾经目睹父母刚死时的面容和身体,但不知人被埋葬若干天再被挖出来,会是怎样的模样,单从视觉上说,一定不如刚死的尸体吧。看别人这样的尸体恐怕都不是件愉快的事情,况且是目睹自己父母的呢 ?说到这里,我的身上不由起了鸡皮疙瘩。起码说,这样的执法,太缺乏人性化吧。温家宝总理在春节祝辞中说,要让人们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那么我要问,当周春元被迫挖出父亲尸骨的时候,他有尊严吗? 

    社会现实中有些事,也真是有点奇怪。国家的殡葬条例规定,人死要火化,这在城市没问题。可在广大的农村,谁都知道这有点脱离实际:一是不合乎人们习俗的实际,二是火化很不方便,很麻烦,也费钱。就这个脱离实际的规定,到了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手中,却变成了法宝——谋财的法宝。只要老百姓交点款,就可以土葬(国家有好多规定,到基层就变成政府谋财的门路了,这是国家管理落后的表现,咱今天不说它)。于是,乡镇一级政府及村级干部,每年就可以哗啦啦进不少银子。老百姓呢,倒也乐意接受(其实是无奈),他们宁愿交几千元“罚款”,也不愿意去火化。  

    唉,老百姓真是倒霉、可怜呀。更可怜的是大名县西赵村这位周春元。其实,一定有不少像周春元这种交不起罚款的,可能是别人碰到了有点怜悯之心的乡镇干部,交不起钱就算了,高抬贵手了。可周春元碰到的这几个政府工作人员,那心就似乎不是肉长的,执法怎么就这样僵硬呢?为什么交了钱的就可以不火化呢?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几个钱吗?  

    但愿政府这类的“执法”越来越少,指望他目前绝迹是不现实的。(范文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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