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则山西临汾洪洞县村民杨某在自家地里投毒的案件,我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法院宣判杨某有罪,是根据案件中杨某明明知道自己的药材地里经常有羊群出没、践踏自家的药材,却依然在自己的药材地里撒下有毒的玉米粒,导致张某的9只山羊误食了毒玉米死亡,给张某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他的主观动机是不正确的,有犯罪动机。 相关的法律规定:耕地属于开放的公共空间,虽然杨某在地里设置了警示牌,但是,他在自己的地里私自投放毒玉米是故意行为,投放危险物质属于危险犯罪。 因此,奉劝大家: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采取合法的手段,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田间放牧时一定要注意管理好自家的牲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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