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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200亩耕地在"以租代征"中消失 [2007/12/16 10:34:00|by:handanren]
    一边是轰轰烈烈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严查“以租代征”;一边是“轰轰烈烈”地侵吞耕地,使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让人不可想像的是,这一幕,就发生在国土资源部展开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第三天,在距北京仅仅400多公里的河北省永年县。

    2007年9月19日,是个晴朗的好日子,可永年县刘汉乡武庄村不少村民却心情抑郁,甚至愤懑。在村北不足500米的地方,在村民眼皮底下,在推土机巨大的轰鸣声中,在工人飞舞的砖刀下,玻璃厂的厂房长高了、门楼变宽了,而200亩昨天还生长着茂盛的玉米、棉花的耕地,正在减少、消失……

    村委会违法签订“协议”

    有关200亩耕地的消失,在武庄村,至今仍不失神秘。不仅是一般村民武和兴,就是对55岁曾任过村委会主任的武考长来说,当他5月初听到“村北路西的耕地要出租,用来盖玻璃厂了”这种传言时,只是一笑,认为这种说法太荒唐了:“什么程序也不走,集体的土地几个人就决定把它卖给别人建厂,还有没有法律?再怎么说,我种的地不可能不征求我的意见吧?”武考长认为,集体的土地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村民的利益,政府要搞开发,最起码应该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听听村民的意见,履行耕地征用手续。

    村民武和兴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

    6月初,当武考长第一次听到村支书武长银在喇叭里喊:“村民的地已经卖了,没有什么补偿。”他还有些怀疑,“这是不是有人在捣乱”?

    直到6月22日上午8点,高音喇叭再次传来支书武长银兴奋的声音:“村北的200亩承包地已经租出去了,今天要举行隆重的奠基仪式。”所有观看奠基仪式的村民突然明白,4月份,县里各大局领导,在主管项目建设的常务副县长的带领下来村里视察过,原来与今天的这块奠基地有关。

    9月19日下午,记者从村支书武长银提供的《租地协议》看到,早在两个月前的4月18日,村委会7名成员已和沙河市怡富玻璃有限公司老板宋喜林签订了出租200亩耕地的合同,租用时间为50年,每年每亩地租金700元。鉴证机关一栏,盖的是永年县刘汉乡人民政府的印章。

    6月22日,玻璃厂奠基仪式刚刚结束,县长李明朝在各局局长、乡镇书记、镇长、村支书等100多人的拥簇下,带领30多辆小车的车队才走到路口,突然被跪在车前的20多个村民拦住了。59岁的妇女孙俊枝和52岁的黄玉会声泪俱下,诉说了他们20年来为这块耕地所付出的心血,请求县长为他们做主,不要占用他们的耕地建厂。李县长当场表示:回去后研究解决办法,尽量让百姓们满意。

    转租的是“荒沙地”?

    对村民们拦车告状问题,支书武长银既委屈又恼火。

    武长银告诉记者,为了改变村子的落后面貌,让村民们早日富裕起来,2004年这片地到期后,村委会曾召开了三次党员会和全体村干会,决定搞开发建设,不再承包给群众。

    武支书认为,按理说,转租土地,确实应该由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但现在与过去不一样,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召开过全体群众代表大会。现在能召开党员会就很不错了。比如他的前任宋振江书记,订沙厂合同时,连他这个做村委会主任的都不知道。至于是否合乎程序,一是农村干部水平没哪么高;二是现在村民特别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很难。

    武支书感到委屈的是,“合同到期了,我们利用荒沙地来招商引资,乡里书记和乡长也来开过会表示支持,这难道也错了”?

    对武支书的说法,有28年党龄的老党员薛社军认为并非如此。他告诉记者,村里开了两次党员会,第一次是5月20日,武支书讲要搞开发,结果到会的30多人当中(包括7个村干)有五六个党员反对,而且当场发生了激烈争论,尽管这样,依然没能阻止合同的履行。第二次开会谈的是青苗的补偿问题,对村民的庄稼青苗每亩仅仅给予400至500元经济补偿。而现在他们才知道,召开这两次会议之前村干早就和开发商签订了出租耕地合同。至于武支书把这片耕地定为“荒沙地”,薛社军更是有话要说。

    武庄村有1700多口人,人多地少。由于座落在沙河故道,全村的土地基本属于沙土性质。1963年前,这片地经常被洪水淹没。为改变这种状况,村里出钱买树苗,村民出义务工,栽上了洋槐树。到1983年,已经形成了一片高四五米、碗口粗的洋槐林。从村里原老支书宋振江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永年县人民政府1983年颁发的《林木所有证》上看,这里的确是一片林地。到了1984年,随着人口增长,耕地紧张,村里砍掉了树木,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由各户自愿改造承包。当时的承包时间是1至5年内,每年向村里交管理费5元。承包5至15年每年每亩20元,15至20年每亩50元。总共6片地1500亩(其中包括被怡富玻璃厂占用的200耕地),被300多户占全村80%的人口承包。

    那些年,为了改造现玻璃厂占的这片林地,家家是男女老少齐上阵,家里人手少的,还从外村请来亲戚帮忙。几年下来,当原来的大坑小洼被50多户村民整平后,又集资打了7眼机井,使这300亩林地成了亩产千斤的玉米田。

    薛社军开始只承包了8亩地,后来看到土质不错,又增加了8亩。夫妻俩用一年多的时间,投入了400多个劳动日,将高低不平的林地平整成现在亩产玉米1000斤,小麦、花生600斤,棉花500斤的高产地。现在这16亩地平均年收入一万多元,成了他家的主要经济来源。

    为了证明这里早已不是荒沙地,薛社军还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1997年建村部占了村里孙红社、武全有、武兴的等7家20亩基本农田,村里就是用这里的耕地补偿的。如果这里真是寸草难生的荒沙地,人家能换吗?”
领导的表态

    6月25日,在第17个全国“土地日”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宣传声中,这片已经被武庄村村民种热了的耕地,开始从他们眼中消失。

    村民们当天看到,“玻璃厂”雇用的汽车和拖拉机从他们种植的棉花、玉米及花生地里挖出了一条十多米宽的路,将整车的砖块、石灰等建筑材料,倾倒在正在生长的庄稼上。

    眼睁睁看着自己精心种植的庄稼被毁掉,村民武和兴咽不下这口气,一天中午,趁乡土地管理所赵所长等人到他家中的机会,反映了村里转租这片土地的情况,赵所长却告诉他:“这个项目是县领导表了态的事,就是没有手续,该开发还要开发。”

    为消除村民们对村里私自出租耕地的意见,赵所长还请武和兴帮助做作群众工作:“你给群众说说,他们原来种的是村里的地,每年向村里交15元,现在村里不让你们种了,也不要你们的钱了,你们咋能不同意?”武和兴反问道:“土地是集体的,怎么使用也得问问大伙吧?”一句话呛得赵所长啥话也说不出来。

    8月初,为了制止村里的这种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村民们选出两个代表专程赴省国土厅耕地保护处递送了举报材料。省国土厅让村民们直接找县土地局的闫志江副局长。让他们料想不到的是,闫副局长的回答竟和乡国土所赵所长所说的话如出一辙:“这是县领导表了态的事,我们管不了。至于手续该咋办,也是县领导的事。”

    手续马上就要下来

    厂房已经建好,年底就要开工了,征地手续究竟办得咋样呢?

    19日下午4点钟,正在办公室看报的刘汉乡土地管理所赵建平所长,对记者提出的玻璃厂租用这块土地的手续问题,笑咪咪地说:“别急,等会有人来和你说。”但等了半个多小时,只等来一个人给记者添添茶水。

    见记者着急,赵所长解释:“我刚到这里工作,对这件事不太清楚。这个项目是县里的一个大项目,土管所仅是个小所,管不了,主要由县国土局负责。”

    下午5点半,记者去见了乡领导,刘汉乡梁建民书记坦承:“虽然我6月份才到刘汉乡,在这里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武庄村建了个玻璃厂,我知道。”对这200亩土地的出租问题,作为乡党委书记,他认为自己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9月20日下午3点半,当记者找到永年县国土局监察室安占宇主任,了解县国土局负责土地稽查的王副局长检查武庄村违法出租耕地的结果时,已经从规划科副科长提拔到现任职务一年多的安主任的答复竟是:“我从规划科才来几天,不知道这件事。你稍等一下,我找人去帮你问问看。”

    十几分钟后,安主任给记者带来了这样一个消息:“玻璃厂建设用地项目,县局已经批准,市局上报省厅已经两个多月了,省厅肯定能批。”

    走出国土局大门时,安主任却意外地告知记者,玻璃厂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河北省国土厅已经批下来了,就在县国土局。记者提出看看批文,可安主任又说这事得经过分管副局长同意。记者让他请示一下分管副局长,他说副局长正在省国土厅学习,联系不上。

    让人不解的是,21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怡富玻璃厂老板宋喜林,将安主任的上述说法告诉他时,他却不以为然。只是告诉记者:“永年县从上到下,对建厂征地一事都很重视,估计最迟两个月,土地使用许可证就能够办下来。而目前在建玻璃厂已经完成了2000万的投资,估计年底开工投产后,年产值将达到七八千万元,每年能给永年县财政带来六七百万元的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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