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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纠正盲目撤并农村义教校 保障学生就近上学[2012/7/31 22:38:00|by:yangqiulin1965]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根据教育部23日公布的《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国将通过专项规划和督察,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将于8月6日结束。













  农村学生上学单程不得超40分钟



  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证“就近上学”的具体标准,包括:各地的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保证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农村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走读或寄宿。



  征求意见稿里,教育部还明确提出,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已撤并学校有必要可恢复



  征求意见稿针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规范要求: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针对如何办好村小和教学点,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如: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新聘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到村小和教学点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在完成专项规划备案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是否制定专项规划、调整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村小和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察,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班额超标不得再接收并入学生



  当前,一些地区由于学校撤并,还导致寄宿制学校管理混乱和班额超标问题突出。针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和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



  征求意见稿还着重强调了校车安全,提出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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