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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丰王”遭罚 “漯效王”打假[2009/5/17 17:23:00|by:nongmin123]

“漯丰王”遭漯河市工商部门处罚 “漯效王”律师发表声明坚决打假


  本报讯 (本报特约记者赵保兰)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陵分局给漯河润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生产的“漯丰王”肥料对“漯效王”肥料构成侵权。
  这份处罚决定书说:“漯效王”及红旗图案为河南省漯效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漯效王”商标已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漯河市润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07年11月14日成立以来,在其生产的肥料产品上使用“漯丰王”作为商标名称,外包装上的红旗图案与漯效王公司已注册的图案相似,从整体效果看,“漯丰王”和“漯效王”两种商品外观极其相似,很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润丰公司违反《中和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相关条款,工商局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和处以罚款的处罚。
  漯效王液肥以其神奇的增产效果震惊农资行业,于是,“增效王”“多效王”“双效王”“长效王”“能效王”等一批仿冒品牌随之出现,从商标及外观包装上误导消费者。有些产品也声称是《人民日报·市场报》报道产品,但拿不出刊发相关报道的报纸。这些不法生产厂家急功近利,不惜铤而走险,生产和销售假冒、仿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极大损失。漯效王公司法律顾问受漯效王公司委托,特发表严正声明:“1.严正警告假冒、仿冒漯效王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非法侵权活动!否则,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们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2.本公司对外无任何联营和技术合作单位,所有冒充我公司或以我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均为诈骗行为。我公司对假冒、仿冒产品进行经营、行骗的单位或个人的非法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3.我公司产品在外包装上均有不重复的密码防伪、防串货标志,消费者可以通过密码查询其真伪。并认准国家注册标志,其他仿冒产品均无注册标志。如发现假冒或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投诉、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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