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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临漳这家黏土砖厂挂羊头卖狗肉 [2007/12/21 16:00:00|by:nongmin123]






这家黏土砖厂挂羊头卖狗肉



河北农民报记者李月锋


以生产新型建材的名义,堂而皇之地从国土部门领了“临时用地批准书”,不料,经营者张某却在这块“临时用地”上违法建了一家国家明令禁止的黏土砖厂。就此,群众多次向邯郸市临漳县国土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砖厂依旧生产着。


据临漳县习文乡栗辛庄村民反映,2006年春天,该村村民张某打着建新型建材厂的旗号,在村西北角耕地上建了一家黏土砖厂,厂区及周围的耕地被毁坏。一村民说:“新型建材厂,普通农民听起来觉得新鲜,不知道是什么产品,没想到,占了几十亩地,却建了一家黏土砖厂。”


根据反映,记者来到栗辛庄村。在西北角的耕地上,远远看见一个砖砌的庞然大物,庞然大物的北边、东边是一摞一摞的砖坯。走进厂区,看到一些工人在忙活,有的往里拉砖坯,有的朝外运砖。在通向砖厂的一条土路上,记者看到几辆小四轮拖拉机,车斗里装满了新烧的红砖。一小四轮司机说:“从秋季开始给栗辛庄砖厂拉砖,往附近的村里送砖。”


栗辛庄砖厂占用几十亩耕地有合法手续吗?该村委会提供了一份(2006)第002号“河北省临时用地批准书”,上面显示的“项目名称”是新型建材生产线,用地面积是9940平方米,临时用途是晒场、建材生产;用地期限是自2006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5日。原支书、现任乡包村干部的张好永说:“开始说建建材厂,村里都很支持他,我还帮助他张罗过一些杂事。除占用俺家10亩地外,还占了六七户的耕地,1亩地1年租金1000元,大约占了50来亩。后来,张某竟建了一家黏土砖厂,村民对此不满意。”


时固村的耕地与砖厂相邻。村支书张中光说:“砖厂开工后,张某与我村个别农户协商,买了几亩地当取土区,把六七亩地挖成了大坑。在俺村干部的反对下,张某写了不毁坏时固村耕地的保证书。”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施工或勘察设计单位,确需临时占地的,应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合同,经市、县人民政府核准。临时占地,占用时间不得超过2年。在临时占用的土地上,不得构筑永久性建筑物。张某在临时占地上建设砖厂,显然与法相悖,并且实际占地面积远远超过“临时用地批准书”规定的9940平方米。对此,临漳县国土局是如何监管的呢?


今年10月、11月,记者先后两次到临漳县国土资源局采访此事,均被告知“负责砖窑管理的同志下乡了”。后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砖窑办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情况不清楚,局里实行包片负责制,等了解一下情况再说。”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没有听到该局对此事的任何其他说法。


而反映问题的村民近日再次反映说,该砖厂仍在生产中。他们已经找过多少趟了,国土局的人明面上说管,其实暗地里“保护”,收点费就又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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