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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只建不管[2014/12/23 20:44:18|by:yyxftjxshibin]

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只建不管

如今许多村庄都配有公共健身器材,单双杠、蹬力器械、伸展器、柔韧训练器……各种各样锻炼身体不同部位的公共健身器材,让村民在家门口就可强身健体。但一些村庄内的公共健身器材损坏严重,缺乏及时维护和更新,影响村民使用。

  设置室外公共健身器材,被称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近些年来在城市社区、乡镇农村,都能看到许多群众锻炼的身影,这无疑是一项惠民善举,有利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因而这些健身器材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但是使用几年之后,有的健身器材已经老化,有的器材已失去健身功能并存在着安全隐患却无人问津。

  国家对公共健身器材的日常维护有着明确的规定。2011年出台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要求正常使用所产生的维护由生产厂家负责,而由于人为恶意破坏所产生的维护则由受赠单位负责。应该看到,因为这些器材安装在“室外”,这就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无论怎样,“安全第一”是必须恪守的原则。因此,随时发现更换存在隐患的健身器材,管理部门应当负起责任。

  为了安全,有关职能部门首先应对所有公共健身器材建立台账。比如:什么时候安装,使用年限多长,这些都要心中有数,超过期限,或者经检查已经认定不能使用的,就得坚决停用或进行更新。二要有定期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尤其是那些易损部件,更不能有丝毫马虎。这方面,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一旦安装,就以为万事大吉从此不再关心。第三,社区——受赠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经常与生产厂家保持联系,随时排除器材隐患。当然,使用者也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要违规使用健身器材。各地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不能让这些惠民器材变成让百姓烦心的“钢铁垃圾”。   (史斌)

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浮图讲乡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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