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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征文】老年人再婚,不妨“约法三章”[2016/4/2 10:26:04|by:du_001]



老年人再婚,无可厚非。老年人是成年人,他们有决定自己生活的能力和权利。很多子女都不希望父母过多干涉自己的生活,那做子女的也要多多尊重长辈的选择才对。独自生活的老人,虽然起居饮食任性自由,不必迁就他人的生活习惯,但却容易造成精神上的孤独感。精神孤单不仅降低人的幸福感知度,而且可能会对身体健康形成威胁。日本的一项研究发现,经常单独就餐的老人,与常和他人一起就餐的老人相比更易变得抑郁。抑郁让人情绪消沉,心境低落,常常闷闷不乐,甚至悲痛欲绝。所以不幸丧偶的老年朋友,如果有想再个老伴的想法,应该得到大家特别是子女的支持。诚然,母亲或父亲再婚,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利益——比如对自己的亲生父母怎么叨扰都没关系,但如果是面对后父、后母,可能就要顾忌很多——但为了父母的晚年幸福着想,还是要迈过这道心理门槛。



老年人再婚,两个大家庭形成交集,双方子孙如何来往,各自财产怎么处理,是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我想,既然这些问题直接又现实,那就不妨提前商量讨论,拟一份“再婚婚约”,签一个“君子协定”。比如,再婚后的工资怎么存用、孙子孙女要不老人接送、房产的归属去向要不要申明等等,都可以约定好。这样,双方就会明确在这个新家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摩擦,减少矛盾,安享晚年的幸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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